宝应县2021年“乡村振兴青年人才”招聘简章

来源:宝应党建网 2021-01-26 09:23:39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优化村级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实施“乡村振兴青年人才扎根计划”,公开招聘“乡村振兴青年人才”(以下简称“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A类岗,招聘56人,要求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面向社会各领域人员;

B类岗,招聘9人,要求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面向县内中专学校应届毕业生;

C类岗,招聘16人,要求具备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面向退役军人。

二、报名条件

1、具有宝应县户籍(含原籍宝应,因入学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其配偶一方具有宝应县户籍的),《宝应县2021年“乡村振兴青年人才”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2、符合岗位表中各类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3、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务实,热爱农村基层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

5、A类、B类岗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至2003年2月期间出生);C类岗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②曾受过刑事处罚、涉黑涉恶、煽动群众扰乱公共秩序、参加非法宗教活动、宗族宗派思想严重、阻挠和破坏选举、群众口碑差的;

③受过开除党籍处分、受其他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④正在被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线上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报名时须在宝应党建网(bydj.baoying.gov.cn,下同)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所有考生不得一人多镇或一人多岗重复报名。

2、开考比例等要求详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的岗位,县委组织部按照规定程序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3、报名时间:2021年1月26日—2月5日。

(二)资格初审

1、各镇(区)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及符合要求的学历证书等佐证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考生还应根据各类岗位要求,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①以配偶具有宝应县户籍申请报考资格的考生,还须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

②报考A类、B类岗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或所在学校证明;

③报考C类岗的考生还须提供退伍证等;

报考者将所有佐证材料扫描件或照片一并打包报送至指定邮箱(见附件1)。

2、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月26日—2月7日。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取消报考资格;通过初审的,由各镇(区)通知考生并发放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验》,内容涉及时事政治、党的基本知识、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农业农村工作知识等,考试不设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大纲。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考生可登陆宝应党建网查询笔试成绩。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应提前申领“苏康码”,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且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提供其他证明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面试人选确定和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镇(区)对面试人选进行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①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报名表(正反面打印)、2寸蓝底照片(2张)及报名时提交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高校毕业证书的,可先凭《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原件或学校证明进行资格复审。

②资格复审地点:各镇(区)党群工作局(见附件1),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③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④资格复审不通过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理论水平、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从事农村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六)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2位小数。

(七)联审、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面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

县、镇(区)对入围对象进行政治联审和考察。通过联审考察的考生,由各镇(区)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出现缺额的,由所报考的镇(区)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从笔试、面试、联审、体检等环节都合格的考生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宝应党建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各镇(区)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凭《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开具的2021年能按期取得学历的相关证明报名的,须在2021年8月底前提供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后的管理和待遇

1、受聘人员由各镇(区)统一分配、管理和考核,作为村(社区)“两委”干部储备人选进行跟踪培养,其人事档案由各镇(区)管理。

2、本次招聘录用公示期满后,由各镇(区)按照劳动法律法规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安排到村(社区)试用工作,试用期6个月;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满后,各镇(区)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薪酬待遇参照村(社区)干部薪酬管理办法执行。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并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3、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的,一概由其本人负责。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4-88282738、88282558。

本简章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4-88282558;报名等具体事项请咨询各镇(区)党群工作局,咨询电话见附件1。

附件:岗位表、报名表

中共宝应县委组织部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