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1 2021-01-20 10:41:46

为满足河北区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河北区将组织实施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和通用性较强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河北区所属部分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1年1月29日。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的,应1990年1月29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应1985年1月29日以后出生。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7.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信息发布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河北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报考人员从2021年1月20日开始,在下列网站查询:

北方人才网站:http://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

河北区政务网:http://www.tjhb.gov.cn

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工作经历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四、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1年1月29日9:00至2月3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21年1月29日9:00至2月5日17:00。

改报时间:2021年2月7日9:00至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每个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名不能开考岗位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考务费每人90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五、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面试为结构化面谈。

(一) 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1年2月24日9:00至2月27日9:00。

笔试时间:

2021年2月27日上午9:00-11:00 职业能力测验

2021年2月27日下午14:00-16:00 综合知识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021年3月9日,报考人员可到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查看公示或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

通过笔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需持相关材料于2021年3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到各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律取消其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进入面试人选空缺,招聘单位在报考统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

(1)报名表一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4)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5)由现工作单位或存档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6)报考岗位要求的英语、计算机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复印件一份;

(7)学信网(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8)报考条件中有退役士兵要求的是指具有我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相关学历认证材料,必要时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素养、应急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招聘单位将适时通知进入面试考生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及方式。

面试时间: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具体为:

总成绩 = 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 + 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参加面试的考生可到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非招聘组织方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体检未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招聘单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工作实绩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将在北方人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河北区政务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不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事项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的调整信息。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各招聘岗位考务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

举报投诉电话:022-26296087

投 诉 时 间:工作日8:30-11:30 14:00-17:00

天津市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天津市河北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天津市河北区委党校

天津市河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天津市河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天津市河北区文化和旅游局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河北区民政局

天津市河北区科学技术局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天津市河北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20日

附件1:河北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附件2:

河北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为保障考生健康安全和考试平稳顺利,请广大考生严格执行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1.河北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定于2021年2月27日举行,具体考试地点、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的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参加笔试的考生必须在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考生入场须进行两次体温监测,请考生提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免耽误考试。笔试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即日起可登录公告发布网站下载《河北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健康卡及考试安全承诺书》,如实填写个人健康情况,签署考试安全承诺书并签字。考试前请将《健康卡及承诺书》交给考点工作人员。

3.考生须于笔试当天申请天津健康码,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主动出示“绿码”,持有“绿码”方能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手机要在亮码后存放在指定位置,不能随身携带。

4.考前及考前14日内从中高风险地区返津的考生,抵津后需坚持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在考试当天须提供笔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5.笔试前14日内,如出现发热(体温≥37.3℃)、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及时到医院就医并进行核酸检测,在考试当天须提供笔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6.考试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避免和无关人员接触。避免考生、家长在考点附近聚集,同时做到在各种场所确保一定的社交安全距离。考生须听从考点指挥,分散进入考点和考场楼,进退考场、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7.考生进入考点后需佩戴口罩(核验身份过程中除外),在考场考试过程中应佩戴口罩。

8.考生在考试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笔试当天,考生须主动接受进入考点和考场内两次体温检测,如体温≥37.3℃,须服从考点应急处置安排。

9.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或疑似病人的考生,以及需要医学隔离观察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已治愈并完成隔离及已排除疑似考生除外)。

10.考生尽量不要外出,并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每日自行做好身体健康监测,避免与国(境)外人员、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笔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11.考生身份证丢失的,需到公安部门办理临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带照片)。

附件3:河北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健康卡及考试安全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