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吉林大学附属医院定向招聘工作的通知

来源: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 2021-01-12 15:15:51

各附属医院:

为切实做好保护关心爱护疫情防疫一线医务人员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将于近期开展附属医院定向招聘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吉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入落实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人事编制激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吉人社发〔2020〕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对各附属医院在疫情防治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编外聘用人员,在坚持事业单位基本进人程序的前提下,符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和相关岗位执业资格准入条件的,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优先定向招聘,由学校聘用,享受与我校编制内同类人员相同工资福利待遇,社保按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执行。

二、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附属医院定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各项工作开展。

组长:赵国庆王玉柱 蔡立东

副组长: 顾旭东 伊大海 李滢宇

组 员: 屈英和 陈 霞 夏兵 王 放 吕国悦

刘彬 柳克祥 秦彦国 崔树森 刘天戟

葛晓野 丰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学部,负责日常组织工作。

2.各附属医院成立定向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报名、资格审查及考核等工作。考核小组组长由附属医院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院长担任。

三、招聘岗位

校内各附属医院部分卫生专业技术岗位。

四、招聘条件

(一)能够满足临床工作的实际需要,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医德医风。

(二)具备符合相关岗位国家执业资格。

(三)与附属医院签订劳动合同的现岗人员。

(四)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同时需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1.我省统一组织选派的援鄂医务人员。

2.直接接触省内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并专门负责其诊断、治疗、护理、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流调的医务人员。

3.在抗击疫情中受到市(州)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的人员。

五、工作程序

(一)制定方案

各附属医院根据《关于开展附属医院定向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组织落实。

(二)公布岗位

各单位可根据申报定向招聘的医务人员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设定相应的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明确岗位要求并在单位内部公布。

(三)个人申报

应聘人员填写《吉林大学附属医院定向招聘人员申报表》,并按要求向本单位考核小组提供相关材料。

(四)各附属医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组织考核

各附属医院应按照学校工作要求,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组织考核。

(六)公示推荐

各附属医院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定向招聘拟聘人选,公示7天,无异议后,将《吉林大学附属医院定向招聘人员申报表》和《吉林大学附属医院定向招聘人员一览表》及证明材料报送医学部备案。

六、有关要求

(一)定向招聘应聘人员不得跨编制系列申报。

(二)定向招聘工作是关系到学校卫生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附属医院应按照学校的要求和部署做好相关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把保护关心爱护疫情防控一线医务等人员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同时,要严格防止出现弄虚作假、“搭便车”的现象,坚决杜绝借机违规进人、突击进行岗位聘任等行为。

(三)各附属医院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对定向招聘人员的相应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督,公示选人用人信息,营造良好舆论导向和工作氛围,接受广大教职工监督。学校不再统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如果出现问题,由各附属医院有关人员和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关于时间和材料报送

各附属医院应在2021年1月18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并派专人按时报送以下材料:

1.各附属医院定向招聘工作情况报告。

2.党政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的《吉林大学附属医院定向招聘人员申报表》和《吉林大学附属医院定向招聘人员一览表》纸质版。

3.《吉林大学附属医院定向招聘人员申报表》和《吉林大学附属医院定向招聘人员一览表》电子版。

七、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参与定向招聘工作人员如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应当主动回避。

2.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吉林大学关于进一步强化工作回避制度建设的意见》(校发〔2020〕94号),结合工作实际,其他应当回避的。

(二)定向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对有下列违反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伪造和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或学校规定情形的。

(四)对违反定向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对违反定向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各附属医院在定向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学校有关纪律要求。医学部纪工委指导各附属医院纪委对选聘工作进行监督,受理信访、举报、申诉等。

联 系 人:朱子英 刘越

联系电话:85619682

办公地点:新民大街828号203室

电子邮箱:yxbgbrsk@126.com

吉林大学

2021年1月4日

附件1:吉林大学附属医院定向招聘人员申报表.doc

附件2:吉林大学附属医院定向招聘人员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