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招聘医学类人才公告

来源:饶平县人民政府 2021-01-04 11:04:46

根据《关于卫计系统人才引进工作的请示》(饶卫〔2018〕1号)、2018年县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第14期第九项《讨论研究卫计系统人才引进工作有关问题》和中共饶平县委办公室、饶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饶平县促进医疗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饶办发〔2020〕2号)的精神,结合我县创建“卫生强县”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潮州市人社局、潮州市卫生计生局、潮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我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才有关问题的通知》(潮人社通〔2017〕111号)文件的规定,为快捷引进我县医学类专业技术紧缺人才,现我局决定采用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320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招聘岗位

引进到县直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本科以上毕业生(儿科、妇产科、五官科、麻醉、医学影像、药学、检验等紧缺专业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专科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护理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引进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专科以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护理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

招聘岗位详见《饶平县卫健系统人才引进岗位设置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35周岁以上须持有执业医师或同等执业资格;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辞退未满5周年的人员;

④近两年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近五年来参加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已聘用人员及违约人员;

⑤饶平县卫健系统内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人员填写《饶平县卫健系统人才招聘报名表》一式一份,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11月6日在广州应聘《饶平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参加高校毕业生(医疗卫生类)专场洽谈会招聘医学类人才》岗位未被录取的人员可视为此次招聘已报名人员,但需对照新的《饶平县卫健系统人才引进岗位设置表》招聘岗位要求,重新填写《饶平县卫健系统人才招聘报名表》发送至饶平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邮箱rpwsrsg@126.com,其余人员不接受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月18日至20日

地点:饶平县卫生健康局后楼三楼人事股。

(二)报名要求

1、考生须诚信报名,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2、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对象、招聘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供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确定为面试考核对象,并通知面试。

四、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测评考生的医疗知识水平、组织能力和处理问题的沟通应变能力。

五、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人选

直接考核成绩合格者,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组织体检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六、公示与聘用

(一)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饶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raoping.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通过考核合格招聘到我县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上述医学类专业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工资政策执行。

(三)符合饶平县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的,享受相应待遇。符合潮州市急需紧缺人才相关政策的,享受相应待遇。

(四)考生在招考过程中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或者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饶平县事业单位招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被聘用人员必须自纳入编制管理之日起在原服务单位全职服务满5年,在饶平县卫生健康系统全职服务满8年,服务期未满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得调离本县。

(六)递补聘用及调剂。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对服从调剂人员,当招聘条件要求相同的其他单位(岗位)招聘有缺额时,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进行调剂聘用。

附件1:饶平县卫健系统人才引进岗位设置表.xlsx

附件2:饶平县卫健系统人才招聘报名表.doc

饶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