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安平县人民政府 2020-12-31 10:50:47

为满足安平县乡镇卫生院用人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招聘18人。其中:安平镇卫生院1人,南王庄镇中心卫生院6人,大子文镇卫生院3人,大何庄乡卫生院3人,程油子乡卫生院3人,西两洼乡卫生院2人。招聘岗位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6个,普通岗位12个。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2.衡水市户籍(含就业报到证派往衡水市和户口迁移证派往衡水市。衡水市包括衡水市所辖各县、市、区)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以上相关证明的日期以2021年1月11日(含)之前有效。

3.安平县相邻县(辛集市、深泽县、安国市、博野县、蠡县)户籍或配偶一方为安平县户籍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可报考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的岗位。

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详见《安平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报名年龄要求:出生日期在1986年1月11日(不含)至2003年1月11日(含)之间。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条件。

(三)其他条件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条件:符合岗位要求、在衡水市服务基层项目(含本市户籍外地服务基层项目、外地户籍本市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享受过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招聘已就业的人员除外。

2.对要求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或药师资格的招聘岗位,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参照“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执行。未取得执业资格的考生被聘用后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须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岗位执业资格证,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执业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3.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四)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正在接受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流程及费用

本次招聘采用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初审、笔试、证件复核、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招聘考试环节和线上报名系统由人社局委托给有资质的第三方考试公司实施,报名成功收取考生每人100元考试服务费。

四、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把关。

(一)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信息发布、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网址:

电脑端地址:http://www.yikaowu.cn/s/000096。

移动端地址:http://wx.yikaowu.cn/#/s/000096。

本次招聘,报名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09:00至1月15日17:00。

初审时间:2021年1月11日09:00至1月16日12:00。

缴费时间:2021年1月11日09:00至1月16日17:00。

第二阶段普通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月18日09:00至1月22日17:00。

初审时间:2021年1月18日09:00至1月23日12:00。

缴费时间:2021年1月18日09:00至1月23日17:00。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招聘6人,仅限符合条件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计划人员报考,报名结束后立即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该岗位调整为普通岗位,报名考生相应自动转为普通考生身份,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

普通岗位招聘12人,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到符合比例要求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为完成招聘计划,因报名人数不足核减的招聘计划数调整到本单位其他岗位。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招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安平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网上报名前须进行注册登录后选择报考岗位,按要求填报和提交审核。请考生务必牢记本人注册登录账号及密码,以免影响后期初审结果查询、准考证打印及成绩查询等通知。

4、按规范选择或填写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照片信息要求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照片为白色、蓝色的纯色背景,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员24小时内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不具备报名条件;“审核驳回”的,可根据提示的驳回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 “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直接进入缴费环节。

6、报考人员缴费需网上支付,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步骤缴纳考务费100元。

7、考生务必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证件审核时间、笔试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丢失、被他人盗用、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8、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各个环节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证件审核、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和证件审核

(一)笔试

笔试准考证打印预计时间:1月29日10:00至1月31日10:30。应聘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审核缴费后,登录报名系统自主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预计时间:2021年1月31日上午10:00-12:00。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参加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见附件),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及相关健康证明,经现场测温正常后进入考场。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安平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执行。如遇疫情防控态势变化,考试时间根据疫情情况做出相应调整。

笔试内容:综合类岗位笔试为A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卫生类岗位笔试为B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能力测验,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分别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分职位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人选,符合条件考生达不到3:1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二)证件审核

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证件审核,证件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件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面试人选。

☆☆☆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以下证明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3)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

☆☆☆往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以下证明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3)户籍材料及相关证明;(4)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持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

☆☆☆往届已就业的(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除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以下证明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3)户籍材料及相关证明;(4)报考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意见及相关证明;(5)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持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面试通知单》和本人签字的《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及相关健康证明,经现场测温正常后进入考场。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安平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执行。如遇疫情防控态势变化,考试时间根据疫情情况做出相应调整。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不予录用。面试当天考生分岗位抽签确定本人面试顺序,考生抽签结束未到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考生只允许报告自己的岗位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察与资格复查

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如有放弃资格者按综合成绩和上述原则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重点考察考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政审要重点了解考生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本人的政治历史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在重大历史事件中的主要表现等。同时要求考生提供档案等资料进行资格复查。

如出现体检、考察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则按进入体检环节递补原则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对拟聘人选情况在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审批聘用、待遇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成绩、体检情况、考核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县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人社部门办理解聘手续。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进行聘用管理,纳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被聘用的考生最低服务年限五年,五年内只允许在安平县内卫生系统流动。受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安平县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九、注意事项

1、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对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考生必须对个人提交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岗位按递补原则依次递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2、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十、郑重声明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特别提示:请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咨询电话:0318-7581066(人社局)、0318-8063055(卫健局)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 14:00-17:00

2020年12月30日

附件1:安平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安平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doc

附件3: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