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丰县财政局所属国有企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来源:汕尾人才网 2020-12-25 08:56:33

根据海丰县委、海丰县人民政府《海丰县“海纳英才”人才计划》(海委字﹝2020〕7号)和《海丰县人才办2020年招才引智工作方案》(海人才通﹝2020〕2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县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我县国有企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做强做大海丰县国有企业。经研究,海丰县财政局属下海丰县海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2名高层次人才。

海丰县海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更名为海丰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批准成立的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职能是贯彻县委、县政府的战略决策要求,负责城市基础设施、交通、水务、能源、绿色环保、农业、土地收购开发、综合整治和土地二级市场投资经营、住房租赁、城市公共资源特许经营、国企改革重组、股权投资和管理等业务。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

二、招聘职位和条件

(一)招聘职位

海丰县海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专业技术岗位:会计师1名,工程管理工程师1名。

(二)岗位职责和招聘条件

岗位

岗位职责

招聘条件

会计师

主要负责公司财务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资金管理、融资管理、税务管理、财务分析等工作,并指导下属企业做好相关工作。

35周岁以下,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会计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具备会计师以上职称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资质条件突出及具备多个行业履职经历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者优先考虑。

工程管理工程师

主要负责建设工程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施工现场的土建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参与本专业施工图纸、技术方案会审,负责推行完成对整个项目的工程管理、工程质量、进度计划的控制。

35周岁以下,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土木工程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取得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注册土木工程类执业资格。

取得国家注册土木工程类执业资格或相关履职经历丰富者优先考虑。

(三)不接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报名:

1.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5.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损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6.个人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7.个人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其它不适宜参加应聘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电子邮件报名。必须把报名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到邮箱:rmg6622990@126.com,用“姓名+报名岗位名称+专业”格式命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材料:①应聘者应填写《2020年海丰县财政局所属国有企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登录广东人才网(http://www.gdrc.gov.cn/)或广东汕尾人才网(http://www.shanweirc.com/)下载表格;②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专业资格证书、原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记录)、个人征信报告等以上资料的电子扫描件。

3.报名时间:2021年 1月 4日至2021年1月6日17时。以报名材料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4.报名注意事项:①邮件主题和报名材料压缩文件名称须写明“姓名+报名岗位名称+专业”。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5.资格初审:我局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及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我局统一择时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未通过初审的,不另行通知。

6.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者,须提供在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请于2020年12月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二)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工作经历、管理能力、专业知识、个性特征、综合素质及人岗相适度。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参加面试人员请准备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专业资格证书、原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记录)、个人征信报告等原件,并提供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3.请应聘者如实提供应聘资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

(三)体检、考察、聘用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名单在“汕尾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5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在试用期内,聘用人员的表现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存在法律规定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薪酬面议,可以采用年薪酬制度20万元/年以上,福利待遇按照国有独资公司职工福利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海丰县“海纳英才”人才计划》 条件的聘用人员,除执行国家和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外,发放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生活补贴与住房补贴共20万元(生活补贴:每人/年发放1万元,连续发放5年;住房补贴:每人一次性发放15万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佳文(13927939318)、郑伟雄(13923588623)

固定电话:0660-6851828

附件:2020年海丰县财政局所属国有企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海丰县财政局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