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2020年合同制聘用制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长春大学人事处 2020-12-22 09:35:29

长春大学坐落在素有“北国春城”之称的吉林省长春市,是一所底蕴厚重、特色鲜明的省属综合性大学。学校现有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02万平方米,有21个教学院部,60个本科专业,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十大学科门类。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7525人。学校现有专任教师863人,其中正高级123人,副高级297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51人,硕士学位的教师498人。学校有中央直接联系高级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人才、全国技术能手、省高级专家、省拔尖创新人才、省有突出贡献专家 、长白山学者、长白山技能名师等各类高层次人才48人次。学校在国家和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中,获国家级奖2项,省级奖46项。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8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0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8个,其中优势特色学科7个、新兴交叉学科1个。学校连续四次跻身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创新人才培养及学科竞赛评估结果TOP300”榜。

面对新征程,将强化内涵发展,突出办学特色凝练, 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不断向具有鲜明特色的应用研究型大学建设目标迈进。为实现学校的宏伟奋斗目标,促进学校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招聘硕士等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5个岗位共招聘硕士等人才6人,具体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长春大学2020年12月合同制聘用人员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一般岗位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21日至2002年12月21日期间出生),其他岗位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2月21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6.2021年7月31日以前能够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可以报名;在国外取得学历的考生,需要取得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2021年8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21日—23日。

(二)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

2.报名地址:长春市卫星路6543号长春大学综合楼B区1312室

3.报名咨询电话:0431-85250106

报名提交材料:

(1)《长春大学合同制聘用人员应聘报名表》(附件2)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两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留学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同时提交个人简历一式两份。

(6)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人员应如实、按要求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核

学校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考核环节。请考生随时关注长春大学人事处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与考试相关的事宜会在网站发布通知或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

四、招聘考试

一般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时,视情况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加试并按1:3确定面试资格人选。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其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五、体检与考察

教师岗位面试及格分数线为65分,其他岗位面试及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在达到及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学校在人事处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若有政审、体检不合格者或聘用前自动放弃资格的,根据用人岗位需要依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酌情递补。

对本次招聘人员采取合同聘用制的方式聘用和管理,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工资按全年十二个月发放,学校按相关政策缴纳“五险一金”。合同制聘用人员相关待遇及管理规定参照《长春大学合同制聘用管理暂行办法》和《长春大学合同制聘用人员聘期等级考核办法(试行)》执行。

八、其他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长春大学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