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基:这些必看的“古代改革”

来源:国家事业单位考试网 2020-12-17 16:16:59
  关于各种古代的知识,总会以不同的方式出现在试题中,今天贴心的国家事业单位考试网(www.chinasydw.org)总结了常考的中国古代改革知识,赶快来看看。


  01、春秋时期齐国管仲改革(桓管改革)


  管仲是中国古代著名的经济学家、政治家、军事家,辅佐齐桓公完成霸业在齐国改革,富国强兵。


  (1)经济上:


  ①提出“相地而衰征”:即按照土质好坏、产量高低来确定赋税征收额,同于马克思级差地租。


  ②面对当时“竭泽而渔”的经济开发,为了有效利用齐国的林木和渔业资源,制定了“山泽各致其时” (伐木和捕猎只准在适当的季节进行)是历史上最早的自然环境保护法,禁止人们为了眼前利益而滥伐滥捕,以保护树木和鱼类的正常生长、免遭破坏。


  (2)提出用人原则:


  ①“德义未明于朝者,则不可加于尊位;功力未见于国者,则不可授以重禄;临事不信于民者,则不可使任大官。”——在任命一切官员时,都必须根据其实际的政绩,特别是要有取信于民的真实政绩,而不是虚假的、表面的政绩。


  ②国中“慈孝”、“聪慧”、“拳勇”出众者,由乡长推荐试用,称职的委任为吏,任用称职的又可以晋升,直至升为上卿助理——选贤任能,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世卿世禄制,扩大了人才来源。


  02、春秋时期鲁国进行税制改革(初税亩)——承认私田的合法性


  (1)公元前594年,鲁国为了增加收入,规定不论公田、私田,一律按田亩收税,凡占有土地者均按土地面积纳税,税率为产量的10%。——承认土地私有合法化的开始。


  (2)公元前594年,鲁国为了增加收入,规定不论公田、私田,一律按田亩收税,凡占有土地者均按土地面积纳税,税率为产量的10%。——承认土地私有合法化的开始。


  03、战国时期秦国商鞅变法(秦孝公时)


  (1)主要内容:


  废井田、开阡陌,实行郡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


  ①废除贵族的井田制,“开阡陌封疆”,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


  ②郡县制,即设置县一级官僚机构,以县为地方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


  ③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特别奖励垦荒。


  ④连坐,指人因与犯罪者有某种关系而受牵连入罪——最亲密的夫妻和朋友,也不能互相包庇,而要向政府检举揭发,使得任何“恶”“非”都不能隐匿。


  (2)立木为信:


  商鞅变法的法令已经准备就绪,但没有公布。他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就在国都集市的南门外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并告示“有谁能把这根木条搬到集市北门,就给他五十斤金”。有个人壮着胆子把木头搬到了集市北门,商鞅立刻兑现。


  04、北魏孝文帝改革


  (1)北魏孝文帝改革,俗称孝文汉化,指南北朝时期的北魏孝文帝在位时所推行政治改革。主要内容是汉化运动:推行均田制,变革官制和律令,迁都洛阳,改易汉俗等。


  (2)均田制:即封建王朝将无主土地按人口数分给小农耕作,土地为国有制,耕作一定年限后归其所有;地主阶级的土地并不属于均田范围。


  意义:


  ①均田制的实施,肯定了土地的所有权和占有权,减少了田产纠纷,有利于无主荒田的开垦,因而对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起了积极作用。


  ②有利于依附农民摆脱豪强大族控制,转变为国家编户,使政府控制的自耕小农这一阶层的人数大大增多,保证了赋役来源,从而增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


  05、宋朝王安石变法


  王安石变法是宋神宗时期,旨在改变北宋建国以来积贫积弱局面的一场社会改革运动。


  (1)青苗法:


  ①内容:在每年二月、五月青黄不接时,由官府给农民贷款、贷粮,每半年取利息二分或三分,分别随夏秋两税归还。


  ②作用:大大增加了政府收入;限制了高利贷对农民的剥削,一定程度上缓和了阶级矛盾。③局限:强制农民借贷;利息偏高,农民负担依然沉重。


  (2)募役法(又称免役法):


  ①内容:将原来按户轮流服差役,改为由官府雇人承担,不愿服差役的民户则按贫富等级(官僚地主也不例外)交纳一定数量的钱,称为免役钱。


  ②作用:农民从劳役中解脱出来,保证了劳动时间,促进生产发展;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③局限:对贫苦人是沉重的负担。


  (3)方田均税法:


  ①内容:下令全国清丈土地,核实土地所有者,并将土地按土质的好坏分为五等,作为征收田赋的依据。


  ②作用:清丈出大量隐瞒土地,增加了政府收入;部分农民免除赋税,得到实惠。


  (4)市易法:


  ①内容:在东京汴梁(今开封市)设都市易司,边境和重要城市设市易司或市易务,出钱收购滞销货物,市场短缺时再卖出。


  ②作用:限制大商人对市场的控制,有利于稳定物价和商品交流,也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


  06、明朝张居正改革和“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是万历年间内阁首辅张居正为挽救明王朝,缓和社会矛盾,在政治、经济、国防等各方面进行的改革。


  “一条鞭法”内容:把各州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缴纳。——简化税制,方便征收税款。同时使地方官员难于作弊,进而增加财政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