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通知

来源: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12-15 09:55:50

经县政府同意,拟向全县公开招录劳务派遣工作人员。

一、拟招录岗位

1.新丰路街道天鸿社区招录社区工作者7名。其中,女性4名,男性3名(从事接访、公出、夜间值班工作,适合男性)。

2.丰宁满族自治县审计局招录工作人员5名。其中,女性1名,男性4名(经常下乡、外出,适合男性)。

二、招录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守党纪国法,热爱基层服务工作,政审、体检合格,无刑事治安处罚记录,无吸毒史及其他不良嗜好,无纹身。

二、丰宁户籍

三、其他条件

(一)新丰路街道天鸿社区工作者

1.年龄在18至35 周岁(1985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有社区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二)审计局工作人员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本科学历;

3.专业要求: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提供材料

2020年12月14日上午 8:30至2020年12月18日下午 5:00(法定假日除外),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三种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2寸免冠照片3张,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314-5979862。

报名时由相关工作人员按照相关内容进行初步面试、审核,决定是否准予报名。

四、身份和工资待遇

1.此次招录属政府购买岗位,不执行相关部门编制内工作人员待遇,实行劳务派遣。

2.人员工资暂定基础工资 1800 元,绩效工资新丰路街道 300 元、审计局900元。今后按县政府相关管理规定调整工资,缴纳五险。

3.人员经费(含劳务派遣管理费)由县财政资金列支。

五、人员管理

1.录用后实行劳务派遣制。由劳务派遣公司分别与招录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与招录的工作人员签订上岗协议,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2.由招录单位负责新招录人员的日常管理。按照人社局《关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财政供养临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参照人社局、财政局、招录单位等相关办法管理。

3.录用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分配,服从今后根据需要进行的岗位调整。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4日

附件1:新丰路街道天鸿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审计局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