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五大连池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通告

来源:五大连池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 2020-12-14 16:30:34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五大连池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警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及计划

(一)岗位职责

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主要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

(二)招聘计划

招聘男性30人。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吃苦耐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

2、要求是高中以上学历(含高中、中专)的应往届毕业生或复原退伍军人。

3、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矫正视力在4.8(小数视力0.6)以上,身高在1.70米以上。

4、年龄在18周岁(200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五大连池市行政区域内户籍的。

6、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服从公安局的管理和安排。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步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务员职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相关政策

党员在总成绩基础上加2分,退役士兵(士官)在总成绩基础上加5分。在以后的工作中,如警务辅助人员有空缺,经过有关部门同意需要补充的,在此次考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名次进行递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资料: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退役士兵(士官)需同时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具备特长的,需提供驾驶证、等级证书、其他凭证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报名时需携带近期1寸同版蓝底免冠照片3张。报考人员自行填写《五大连池市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一份。报考人员要填写准确的电话号码并保持畅通,如填写错误、手机关机、停机等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耽误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2、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20日,上 午:8:30-11:00 下 午:13:30-16:30(节假日不休息)

3、报名地点:市公安局一楼大厅。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办公室组织审查。

5、联系电话:6315007 6315021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体能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以百分计,按笔试、体能、面试的顺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30%,体能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考试总成绩=笔试×30%+体能测试×30%+面试×40%,考试成绩及总成绩取小数点后一位,使用四舍五入方式。

1、笔试

主要以时事政治以及基本法律知识为主。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内容为4x10米往返跑,1000米跑,按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标准》指定的统一组别进行考核,两项体能测试的平均分(取小数点后一位,)为体能分数。

3、面试

以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笔试、体能测试人数达不到聘用人数的2倍,所有参加考试人员全部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人员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招聘名额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复原退伍军人优先,其次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并进行尿检检查,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进行等额递补。

体检费用按照医院的标准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政审

政审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标准执行,政审 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进行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如不服从公安机关分配,不予聘用。

(六)培训

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由公安局负责。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每人每月2000元,不再另外计发加班、执勤等其它补贴。聘用人员按照国家和省以及地方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费用由市财政和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缴纳。

六、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三)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本《方案》由招聘公安辅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大连池市公安局招聘辅警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二0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