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启事

来源:永昌公安 2020-12-14 15:20:30

因工作需要,经县人社局同意,永昌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3名(其中:男性24名,女性9名;均为公益性岗位),主要从事基层派出所社区(驻村)警务、治安巡逻、交通协管、窗口服务等警务辅助工作。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永昌县户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和有计算机、文字写作等方面特长者可根据招聘情况适度放宽年龄)。
4.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5.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
6.热爱公安工作,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安排,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性。
7. 无不良征信记录。
8.本人及直系亲属政审合格。
9.符合县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条件。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2.体能测试(参照人民警察体能达标标准及项目组织测试);
3. 笔试(重点测试文化基础和基本写作能力);
4.面试(重点考察语言表达和现场应变能力);
5.体检(参照职工入职体检项目和标准,并进行吸毒尿检);
6.政审考察(本人及直系亲属历史及现实表现)。

三、工资待遇

按照县人社局、县财政局核定的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1570元),并根据岗位不同发放一定的岗位津贴(100—360元不等)。

四、注意事项

1.有意者自即日起至12月15日到永昌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430室)报名,报名时须带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征信报告单及近期免冠2寸相片3张,报名时填写《报名表》并进行资格审查。
2.对通过各个招聘环节的应聘人员按照笔试、面试两项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用,经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试用期间工资和津贴按考勤发放。
3.详情请关注“永昌公安”微信公众号。本招聘启事常年有效,随时接受报名。

联系人:董振华15097044996 

刘晓燕   13884518463

永昌县公安局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