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

来源:温岭人才网 2020-12-14 15:00:36

根据工作需要,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制外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驾驶员2名(男性)。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听从指挥,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行政处罚记录,无重大交通违法事故记录,无不良嗜好;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温岭市户籍;

4、年龄18至30周岁(1990年12月14日至2002年12月14日出生);

5、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6、持B1类以上(含B1)驾驶证。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2、地点:温岭市人民检察院515室(温岭市太平街道横湖中路218号);

3、资格初审:查验由报考者本人提供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以上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填写《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制外驾驶员报名表》,提交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二)考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内容:驾驶技能测试。

(三)体检、考察

1、体检:按驾驶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2、考察:经体检合格的人选由本院进行政审。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录用:经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待遇、管理

实行派遣用工方式管理,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年薪约4万元(含五险)。

本招聘公告由温岭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6-86086056

附件:驾驶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