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瓦房店市专业森林消防救援大队补充队员招聘8人公告

来源:瓦房店市人民政府 2020-12-11 15:36:06

  瓦房店市专业森林消防救援大队补充队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专业森林消防队正规化建设,满足全市森林消防等救援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补充招聘派遣合同制森林消防队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岗位:专职森林消防救援队员;


  人员数量:8名,其中:扑火队员6名,森林消防特种车辆驾驶员2名(B2或A2驾驶证),兼职从事战勤保障特种车辆驾驶工作。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森林消防救援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身体健康,身高不低于1.65米,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大面积纹身,裸眼视力不低于4.8。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1日),男性;


  (五)需保证最低服务期限为2年。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吸食毒品历史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曾经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参加或曾经参加“法轮功”等非法组织的;


  8.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三、优先录用条件


  具有B1或A1、B2或A2驾照(安全驾驶5年以上)、大专以上毕业证、退伍军人,具有国家承认并满足森林消防队岗位要求的特殊技能资格证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工作要求


  (一)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二)积极参加专业训练和业务知识学习。


  (三)遵守森林消防队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森林消防队员职责。


  (四)积极参加森林火情火灾的预防处置。


  (五)配合完成市政府、市自然资源局部署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7日16:00点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联系人:自然资源局防火科姜爱军,联系电话13500726678;民生劳动服务公司丁凯,联系电话13804118188;自然资源局党组办公室孙云汉,联系电话15942479566。


  3.报名要求:


  (1)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2020年公开招聘森林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认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同时粘贴近期、同一底版、2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


  (2)将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以及《2020年公开招聘森林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等电子扫描件材料(PDF或JPG格式)打包为“.rar”格式,并以“姓名+森林消防”命名发送至wfds_fhb@163.com邮箱。(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个人承担)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执纪守法情况以及学历、年龄、身体条件等情况进行审核,对身高、视力、四肢、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进行初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附件2


  (三)体能技能测试


  体能测试主要内容:1000米跑、腹卧撑、立定跳远。技能测试主要内容:驾驶员试驾同类车型。(测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详见附件3


  (四)体    检


  按综合成绩、岗位数量和政审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组织应聘人员统一到指定医疗单位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如有取消,按成绩排序由高到低在合格者中递补进行体检,直至满额为止。(体检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详见附件4


  (五)公示、试用和聘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一周。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劳动合同期限2年。


  六、人员性质与待遇


  专业森林消防队员属于派遣合同制人员,人均月工资标准为4410元(含个人缴费部分),伙食费标准为540元/人/月,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特别提示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报名人员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核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等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因报名人员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3、报名人员必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4、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卫生防疫要求,资格审查及测试过程中要佩戴口罩和测试体温,同时提供个人健康码(请下载辽事通APP)。


  5、报名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资格审查要求


  附件3:评分办法


  瓦房店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