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临沂平邑县招聘村级动物防疫员56人简章

来源:平邑县人民政府 2020-12-10 09:14:42

  平邑县2020年公开招聘村级动物防疫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以下简称村级动物防疫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数量


  共计招聘56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1、现有在岗的村级动物防疫员。


  2、畜牧兽医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与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平邑县户籍或平邑县生源。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乱纪行为。


  3、热爱畜牧兽医事业,热心为群众服务,愿意在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具备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5、现有在岗的村级动物防疫员报考的,其年龄男性不超过60周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女性不超过55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且连续在现村级动物防疫员岗位上工作满2年以上的,由各镇(街道)畜牧兽医站会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近两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证明,县畜牧兽医部门审核确认,可以参加公开招聘。


  畜牧兽医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与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2月9日以后出生的)。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及相关证书时间限2020年12月9日前取得。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规定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4日上午9:00—12月16日下午17:00,凡逾期不报名者,一律不再受理报名手续。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注册并登陆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微信公众号(附件5)或网站平台(http://www.pyxrsj.cn)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二)资格初审及交费


  1、报名资格网上初审:时间2020年12月14日上午10:00—12月17日上午11:00。凡逾期不参加网上审查者,一律不再受理。


  2、报名交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即可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交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7日上午12:00。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资格初审通过后,由本人于2020年12月18日工作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到平邑县劳务合作总公司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审查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三)考试


  考试仅进行笔试。采取统一命题、一次性集中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各报考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排出名次。


  1、笔试时间


  2020年12月20日上午9:30—11:10,笔试时间100分钟,笔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见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初审通过人员登录报名网站缴费成功后,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12月18日上午8:30至12月20日上午9:00。笔试结束后统一公布成绩。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畜牧兽医基础知识。


  (四)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要在12月23日9:00—17:00期间,到平邑县人力资源市场(宗圣路与温凉河路交汇处南200米路西)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如下材料:


  (1)《平邑县2020年公开招聘村级动物防疫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2);


  (2)《诚信承诺书》(附件3);


  (3)《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不在平邑的需提供生源地证明;


  (6)笔试准考证及复印件;


  (7)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9)在职人员应聘的应提交由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10)属原村级动物防疫员的,需同时提供经各镇(街道)畜牧兽医站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盖章的连续2个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证明材料;


  (11)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时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核准后取消其应聘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资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对因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对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成绩依次递补。


  三、聘用及待遇


  1、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平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认定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到相应岗位工作。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内,对违反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经聘用单位研究可解除劳动关系。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管理


  由平邑县劳务合作总公司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劳动合同,县畜牧兽医部门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工作责任书,各镇(街道)畜牧兽医站负责日常管理和使用,明确其权利义务。


  4、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每月2600元左右(含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间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5、合同期满表现优异的,可续签合同。


  四、其他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并确保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未尽事宜,由平邑县劳务合作总公司负责解释,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电话:0539-2060727 15725963631


  附件1:平邑县2020年公开招聘村级动物防疫员招聘计划表


  附件2:平邑县2020年公开招聘村级动物防疫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附件4:疫情防控承诺书


  附件5:报名系统使用说明


  平邑县劳务合作总公司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