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鄂托克前旗招募雇用工作人员和公安辅警155人简章

来源: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 2020-12-08 10:12:48

  鄂托克前旗关于公开招募雇用工作人员和公安辅警的简章


  【报名入口】:http://39.107.137.94/etkzk2020/WebPages/Userlogin.aspx


  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旗公开招募雇用工作人员和公安辅警,具体招募事宜如下:


  一、招募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招募155人。其中分为旗城川红色教育培训中心、旗生态环境分局、旗审计局、旗应急管理局雇用工作人员和公安辅警岗位(以下简称A岗)和鄂托克前旗2020年公开招募嘎查村(社区)雇用工作人员岗位(以下简称B岗)。(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招募范围与条件


  (一)招募人员范围


  1.具有鄂前旗户籍且未就业的应往届全日制中专(高中)以上学历毕业生(具体学历条件详见岗位具体要求)。


  2.在鄂前旗服务且现在岗的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退役士兵。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3.蒙汉兼通人员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这两类人员以下统称“蒙汉兼通”人员)。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是指: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以蒙古语授课为主,且高考时使用蒙古语文试题答卷,录取为区内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录取为区外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的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并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规定的身体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报考A岗须具备的条件。


  (1)年龄条件: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之间(1985年12月7日—2002年12月7日之间出生)。


  (2)户籍条件:须具有鄂托克前旗户籍(2020年12月7日以前迁入),不具有户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报考:


  ①在鄂前旗服务且现在岗的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②考生本人配偶(法定结婚时间截止2020年12月7日)、父亲、母亲任意一方为鄂前旗户籍。


  (3)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6. 报考B岗须具备的条件。


  (1)学历条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退役军人、在旗委组织部备案且现在岗的我旗嘎查村(社区)“两委”成员学历可放宽至国民教育系列专科以上学历。


  (2)年龄条件:在18周岁—36周岁之间(1984年12月7日—2002年12月7日之间出生)。在旗委组织部备案且现在岗的我旗嘎查村(社区)“两委”正职年龄放宽至42周岁(1978年12月7日—2002年12月7日之间出生)。


  (3)户籍要求。除在鄂前旗服务且现在岗的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项目人员”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外,其他考生所报的嘎查村(社区)岗位须本人或父母须具有相对应的嘎查村(社区)户籍(如:报黄海子村,则本人或父母须是黄海子村户籍)(户籍迁入截止时间:2020年12月7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本科、研究生(含2021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且现在岗的各类工作人员;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及未查清的;


  5.本人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8.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9.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因酒驾被处罚或正在立案调查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募为雇用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实施步骤


  招募工作按照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雇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发布简章:2020年12月7日开始—2020年12月13日17:00截止。


  2.报名时间:2020年12月8日8:30开始—2020年12月13日17:00截止。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4日17:00。


  缴费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5日中午12:00。


  3.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形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点击进入【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联系方式:0477—7623093


  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招募类别安排考试场次。


  4.报名要求。


  (1)考生报名时,报考者须签署《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考者认真阅读招募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数码照片(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报考后请务必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2)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雇用资格,并纳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3)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若同一考生出现报考多个岗位的现象,直接取消资格。


  (二)资格初审


  1.报名结束后,由招募领导小组组织工作人员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后的1-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说明理由。考生对审查意见存在异议的,请在审查意见提出后的1个工作日内与工作人员咨询并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资格初审通过者,视为报名成功,确定为考试对象。报考者必须认真查阅初审结果,确认是否报名成功,否则后果自负。


  2.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岗位,且须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根据(内发改费函〔2015〕523号)有关规定,报名考务费:120元/人,不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农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考生可免交报考费。但须先交费后退费。


  上述人员考试结束后,在相关公告上下载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持旗扶贫部门档案卡和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书于笔试后5日内到鄂托克前旗人社局204办公室办理退费手续。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


  2.试卷由招募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命题、阅卷,笔试以百分制计算。除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考生笔试试卷统一为蒙文卷且用蒙古文字答题外,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笔试试卷统一为汉文卷,考生可以用蒙古文字答卷;同一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若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答卷的,按零分处理。


  3.开考比例:报考A岗:各岗位招募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若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核减岗位招募计划。


  4.笔试加分: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5.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公布成绩。


  (四)资格复审


  1. 报考A岗的考生。报考城川红色教育培训中心岗位的考生按照每个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报考其他岗位考生按照每个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资格复审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招募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资格复审比例的,取消该岗位。


  2.报考B岗的考生。按照每个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若未达到资格复审比例的或递补后仍达不到资格复审比例的,以实际进入资格复审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在招募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并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和《诚信承诺书》(一式二份),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中专学历须提供学籍档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在鄂前旗服务且现在岗的“项目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证明,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服务期满“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等。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证明(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若使用父母户籍报考时,则须出具父母嘎查村(社区)证明;现在岗的嘎查村“两委”成员以旗委组织部备案名单为准。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如: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面试和雇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调整招募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须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资格复审工作在招募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1.报考A岗的考生:


  (1)面试人员的确定。报考城川红色教育培训中心岗位的考生按计划招募人数和考生所报考岗位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其他岗位按计划招募人数和考生所报考岗位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招募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


  ①报考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岗位的考生面试内容为体能测试。


  ②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能力等内容。面试统一用汉语回答。


  ③面试由招募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组成面试考官组进行面试。面试以百分制进行评分,考生面试成绩为各位考官所评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当场公布成绩。


  2. 报考B岗的考生:


  ①面试人员的确定。按计划招募人数和考生所报考岗位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或递补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以该岗位实际进入资格复审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且资格复审合格的同时进入面试。


  ②面试由招募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组成面试考官组进行面试。面试统一用汉语回答。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能力等内容。面试以百分制进行评分,考生面试成绩为各位考官所评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当场公布成绩。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成绩公示。


  (六)计算总成绩


  1.报考城川红色教育培训中心的考生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公布总成绩。


  (七)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1.报考A岗的考生。根据每个岗位应招募人数,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募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2.报考B岗的考生。


  (1)根据每个岗位应招募人数,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募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若笔试成绩相同的,进行笔试加试,分配原则不变。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平均成绩或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范围,否则不予考察,所涉及岗位予以核减。


  (2)在招募各个环节中被核减的各嘎查村或社区的岗位由其所属镇其他达到面试开考比例嘎查村或社区参加过同一类别岗位笔面试且未被录取的所有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并纳入考察范围人选。(如:城川镇黄海子村汉授岗位被核减,则由城川镇所属其他达到开考比例的嘎查村岗位参加过笔面试且未被录取的所有报考汉授岗位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若所属镇递补名额出现短缺,则根据岗位类别,在全旗范围内按照考试笔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类别进行递补。


  (八)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由人社部门指定医院实施,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职位空缺时,从参加相应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报考B岗的考生按照其体检和考察人员环节递补规则执行。


  (九)考察


  对确定的拟雇用人员考察工作由招募单位主管部门和招募单位具体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考察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雇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出现不合格者同一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报考B岗的考生按照其体检和考察人员环节递补规则执行。


  (十)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鄂前旗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旗纪委监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不影响雇用的人员给予办理手续;对反映有影响的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资格。


  (十一)雇用


  公示结束后,拟雇人员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雇用通知书》,雇用人员凭《雇用通知书》到雇用单位办理相关雇用手续,并签订雇用合同书。被雇用人员服务期不满5年的,不予办理工作单位调整手续。所招募人员身份为雇用工作人员,享受雇用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报考B岗的,在工作期间,当选嘎查村(社区)书记或主任的,工资比照新进事业同级同类人员发放,若因特殊原因服务期未满的离开岗位的,工资按照雇用工作人员有关待遇执行。


  四、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此次招募考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旗委、旗政府、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的招募考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招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兼任,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工作,并具体负责招募事宜。


  五、疫情防控工作


  1.根据《鄂托克前旗关于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紧急通告》要求,所有从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根据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动态调整而调整)来(返)的考生,必须在考试前14天抵达我旗,实施“14天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否则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2.请广大报考人员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近期不要前往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3.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同时在考试当天提供本人行程轨迹查询记录和电子健康码绿码,全程佩戴口罩,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考区,确保“亮码+测温+戴口罩”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否则一律不得进入考区。


  六、其它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募工作全过程,在招募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雇用资格。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此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公开招募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相关官方网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相关网站查询。


  (四)本简章中涉及“以上”或“以下”均包括其本身。


  (五)本简章由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A岗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B岗岗位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