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市东营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专职消防员10人简章

来源: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12-06 10:28:33
  东营市东营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专职消防员简章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消防安全保卫、应急救援工作。依据《山东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1号),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人员(以下统称“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职位
 
  招聘消防员10人(消防员8人、驾驶员2人),主要从事灭火救援工作以及相关辅助性工作和执勤消防车驾驶工作以及相关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三)男性,身高1.65米以上;
 
  1、专职消防员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2、执勤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且需持B2及以上驾照,3年及以上驾龄,熟练驾驶B2以上车辆,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四)身心健康,体重适中,体检基本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无肢体功能障碍,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服从用工单位正常岗位调配;高中以上学历、有运动特长的、退役军人、具有1年以上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优先聘用(需提供证明材料);
 
  (六)具备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员工作的。
 
  三、薪资待遇
 
  (一)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左右;试用期后签订劳动合同,消防员工资4500、B2驾驶员工资5300(含基本工资、奖励工资、高危补贴、五险一金),基本工资逐年递增100元,根据山东省工资指导线标准定期增资;退伍消防士兵试用期后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服役年限套改相应等级工资。
 
  (二)保险待遇。为每人购买保值12万元人民币意外伤害保险一份。
 
  (三)生活待遇
 
  参加工作期间免费提供食宿及生活用品。实行统一就餐,并按季节、气候特点免费发放制服及其他个人被装。
 
  (四)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的消防员属非在编人员,按劳务派遣形式管理,合同期内,对违反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按照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政治待遇
 
  参加工作时间满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8周岁以下的团员),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愿意参加党组织并积极工作的,可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并按计划组织发展,每年发展数量控制在本单位非党员政府专职消防员总数的5%以内。
 
  (六)休假、培训待遇
 
  免费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年度体格检查。统一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每月安排休假8天。
 
  四、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初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岗前培训、确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五、报名
 
  将报名表(附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历证书、士兵退役证等材料的扫描件统一发送至邮箱:sdhtrl@126.com,邮件名称“姓名+消防员/驾驶员”,报满为止。
 
  (二)资格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递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能测评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为1500米长跑测试、1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
 
  (四)面试
 
  体能测试结束后进行面试。面试采取非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根据部队要求,在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内容为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两对半、胸透、心电图、HIV、梅毒检查等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只能进行1次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六)政治审查
 
  面试体检合格后提供政治审查表,政治审查不合格或在后续工作中发现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岗前培训
 
  符合条件的录用人员,由消防大队集中组织进行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2个月,培训结束经考核验收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内容为学习条令条例、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常用的防火、灭火知识以及队列、体能和消防专业技能训练,以达到相应的训练标准。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疫情防控期间,市外人员需携带健康证明(健康码)前来参加测试、面试,做好自我防护措施,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等工作;对故意隐瞒,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出,将按相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13287372537(微信)。
 
  附件:报名表.docx
 
  东营市东营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