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宜昌高新区街道直属事业单位选调20人公告

来源: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11-30 09:52:24
  宜昌高新区公开选调街道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充实宜昌高新区干部队伍,提供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人力保障和人才支撑,经宜昌高新区党工委研究决定,采取公开选调方式补充街道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数量和范围


  1.选调数量。街道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编制性质为事业编制。


  2.选调对象。宜昌市所辖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品行端正,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两年以上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优先选调具有乡镇、街道(含县市区直单位延伸派驻到乡镇、街道机构)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以上工作经历和出生日期时间计算至2020年10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选调范围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内的新招录(聘)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宜昌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gxq.yichang.gov.cn)面向社会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和县(市、区)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相关要求填写《宜昌高新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附件1),于2020年12月4日(星期五)下午17点30分前报送宜昌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报送地点:宜昌市发展大道55号宜昌高新区(自贸片区)管委会615室。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宜昌高新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附件1)一份;②干部档案中的《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一份,《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审批表》复印件一份;③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④编制卡片复印件或编制证明;⑤乡镇、街道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以上材料须加盖县(市、区)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第①项材料,须提供电子版。


  (三)资格审查


  宜昌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会同宜昌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应达到1:2的比例,如未达到规定比例,根据工作需要和报名情况,经宜昌高新区党工委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得低于1:1.5。如仍达不到比例,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并将《准考证》(电子版)发送到考生电子邮箱,由考生自行打印。经认定具有1年以上乡镇、街道(含县市区直单位延伸派驻到乡镇、街道机构)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予以公示。


  (四)组织考试


  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本人纸质准考证、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公文处理、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考生先参加笔试,再参加面谈。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谈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具有乡镇、街道工作经历且实际在岗时间满1年的考生在综合成绩中加1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五)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对人选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实干实事实绩。考察环节中,如有考察人选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形,由宜昌高新区党工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六)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环节中,如有体检对象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形,由宜昌高新区党工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七)研究决定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宜昌高新区党工委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


  (八)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所反映问题查实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九)有关说明


  1.按规定办理选调人员审批、调动、进编等手续。选调人员录(聘)用后,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不保留原职务层次,如原系公务员(参公)身份的不再保留公务员(参公)身份。


  2.此次选调到宜昌高新区街道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设定宜昌高新区内最低两年服务期。


  四、防疫要求


  报考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选调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认真填报《2020年宜昌高新区街道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3)。参加考试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考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考前如疫情防控有新要求,将及时公告并通知。不服从选调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选调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宜昌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宜昌高新区纪监工委全程负责纪律监督。


  2、本次公开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报名咨询电话:0717-6334363;监督举报电话:0717-6623682。


  附件:1、《宜昌高新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


  2、乡镇、街道工作经历证明


  3、《2020年宜昌高新区街道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中共宜昌市委宜昌高新区工委组织部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