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司法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人公告

来源:荣昌区人民政府 2020-11-13 14:41:41
  重庆市荣昌区司法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区司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6〕239号)中可以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十类人员”中的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不良行为记录。
 
  2.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安排。
 
  3.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
 
  4.比较熟练操作电脑文档及文字编辑。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1月18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日的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荣昌区玉屏街49号(区司法局409办公室),联系人:严欢,联系电话:023-46765928。
 
  3.提供材料: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份,填写《重庆市荣昌区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
 
  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确定考试方式,考试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情况,按得分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根据考试排名递补名额。
 
  (四)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重点审查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并根据审查情况确定聘用人选。因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根据考试排名递补名额。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人员后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1年一签,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双方约定是否续签。如因政策变动或有其他新的规定,按新的要求执行。
 
  五、劳动报酬
 
  每月基本工资1800元,月考核绩效1200。用人单位为其缴纳五险,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六、其他
 
  本公告由重庆市荣昌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重庆市荣昌区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重庆市荣昌区司法局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