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杭州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人才招聘7人公告

来源: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11-12 09:21:27
  杭州师范大学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根据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因工作需要,杭州师范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杭州师范大学创建于1908年,是一所以师范教育为传统,文理并重,人文学科与自然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位于杭州市,现有仓前、玉皇山、下沙三个校区,下设19个学院、1个公共教学单位、1个直属附属医院(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具体情况详见学校网页:http://www.hznu.edu.cn/。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杭州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7人,具体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为止(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具体详见杭州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关于考试的相关公告);
 
  报名方式:
 
  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向招聘岗位对应指定邮箱发送岗位报名表(附件2),邮件主题请注明“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并提供相关的电子佐证材料。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邮箱的自动回复为准。应聘人员应妥善保存专用邮箱的自动回复,作为已报名的凭证。招聘设岗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应聘人员反馈初审结果。初审通过人员在考试时请将报名材料原件送设岗单位审核确认并按要求留下复印件。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所需提供的电子佐证材料包括:
 
  (1)个人简历(包括自高中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等),并附1寸免冠近照。
 
  (2)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个人荣誉等证书扫描件,或含有成绩单的学校推荐表(应届生),工作经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材料。
 
  (3)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具有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二)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不设最低开考比例限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15个工作日后,由设岗单位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考试考核。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招聘单位通知来校进行考核。考核以笔试、面试或直接面试的形式开展,具体形式另行通知考生。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模拟试讲、专业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内容和方式由学科专家组根据岗位职责、专业要求等内容拟定。
 
  (三)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照择优录用原则,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着重了解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以从相应岗位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学校招聘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年度编制计划和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四、咨询和监督
 
  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有关本次招聘专业问题、招聘进展请联系设岗单位,政策咨询请向杭州师范大学人事处电话咨询。
 
  杭州师范大学人事处(人才办)网址:http://rsc.hznu.edu.cn
 
  联系人:李老师,+86-571-28868831;
 
  咨询电子信箱:hr@hznu.edu.cn
 
  各设岗单位联系人:详见招聘计划表
 
  监督电话:+86-571-28868112
 
  本公告由杭州师范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
 
  1.杭州师范大学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计划表
 
  2.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专业技术岗位应聘表
 
  杭州师范大学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