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韶关新丰县招聘综合应急救援队员公告

来源:新丰县人民政府 2020-11-12 08:58:57
  2020年新丰县公开招聘综合应急救援队员公告
 
  为确保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工作正常运行,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我县综合应急救援队员1名(非在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考岗位所需年龄、学历等要求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要求男性,身高165cm以上,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年龄计算至2020年11月30日止,限新丰县户籍,有厨房工作经验且满3年。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未按规定接受处理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根据2015年至2016年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新丰县现有在编在职公益一类财供事业单位人员。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四、报名
 
  (一)报名形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2日-13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新丰县应急管理局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2287672)
 
  (三)报名要求
 
  应聘者按照公布的选聘条件和要求,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以及《2020年新丰县公开招聘综合应急救援队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五、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面试、体检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一)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岗位业务知识。
 
  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体检
 
  按岗位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
 
  2009)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政审。政审中,将进一步核实考生身份及报考资格条件,考核对象有无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现象。
 
  (四)公示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签订劳动合同手续。
 
  六、薪酬待遇
 
  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者为我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队员,参照本县地方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标准兑现工资待遇。对拟聘用人员要求如下:
 
  (一)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或报到后本人提出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依次递补。
 
  (二)被聘用者在试用期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对被聘用者实施准军事化管理,对不服从组织调剂安排的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四)被聘用者需与工作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未满服务期离开的(考取国家公务员、全日制研究生及本县事业单位的除外),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聘用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如有违规违纪情况,一经发现,从严查处,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八、线下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防疫指南
 
  根据广东省《关于有序恢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线下工作的通知》要求,应聘人员须自公告发布日起在小程序“粤省事”(附件3扫描注册登记)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同时在线下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当天将填写好《健康调查登记表》(附件4,需签名)交给招聘工作人员。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考生,方可参加线下公开招聘活动。所有考试有关人员在进入公开招聘线下工作场所时,均应出示考试当天止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按《通知》规定不得进入考试现场。排队等待扫码时,每位人员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场区域内不能扎堆聚集,考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场。
 
  九、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丰县应急管理局(咨询电话:0751-2287672)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新丰县公开招聘应急救援队员岗位表.xls
 
  附件2:2020年新丰县公开招聘综合应急救援队员报名表.doc
 
  附件3:“粤省事”粤康码使用手册.docx
 
  附件4:健康调查登记表.xls
 
  新丰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