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江华县投诉受理及信访信息中心选聘2人公告

来源: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11-11 10:21:56
  2020年江华瑶族自治县投诉受理及信访信息中心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我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园)和医疗卫生单位除外)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与计划


  全县计划选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信息见《2020年江华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考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除外);


  (四)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五)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六)具有2年以上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即2018年11月30日前参加工作;


  (七)具备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一)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二)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限内,或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自受处分之日起未满三年的人员;(三)在试用期内的(2020年11月30日仍在试用期);(四)在现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六)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公开选聘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试用和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1月18日至11月19日下午5点30分;


  2、报名地点及资格审查地点:县信访局一楼。报考者须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表要求,选择合适的岗位报名。每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考不符合条件的岗位,责任自负。


  3、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江华瑶族自治县2020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③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选聘办手续前资格终审。


  (三)笔试。笔试内容为业务测试,由用人单位联合纪委命题,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实行百分制。笔试开考比例为1:3,对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选聘岗位或核减该职位计划。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由组织人事部门联合纪委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须进行笔试加试,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对象为参加面试人员,考察时间另行通知。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文字水平、工作能力、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为确保选聘质量,经严格考察,研究认为没有或不足合适人选的,可以取消本次公开选聘,或核减选聘名额。


  (七)公示和试用。


  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查不属实的,由用人单位安排到相应岗位试用2个月。试用期间,人事、组织关系不变,工资福利由原单位发放。


  (八)调动。试用期满合格,按有关程序办理流动手续。


  附件:


  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2020年江华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