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宁波市奉化区教育系统第一批招聘事业编制教师62人公告

来源:宁波市奉化区教育系统 2020-11-03 09:25:44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系统第一批公开招聘2021年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宁波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甬教人〔2008〕12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阳光招考”工作的意见》(奉纪[2012]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中小学 (幼儿园)师资现状和教育发展规划要求,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6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公告及岗位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2021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表现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其中普高、初中岗位要求2021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或普通高校第一批次录取的2021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表现优秀的应届毕业生。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可等同于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但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宁波市生源或户籍。其中:普高学科岗位、初中社会岗位、小学信息技术生源或户籍放宽到浙江省。户籍以2020年11月14日所在户籍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生源地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五)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
 
  (七)符合本次招聘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指标数、招聘对象及学科专业要求等详见下表:
 
 
  注:1.岗位均应按明确的专业要求报考;未明确的专业原则上不能报考,确实相似或相近的专业由考生提供学校盖章的学习课程成绩单。国(境)外留学人员如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研究生按研究生阶段所学的专业报考。
 
  2.学科教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等办法择优聘用。具体程序及办法如下:
 
  (一)报名
 
  1.报名要求:此次报名采取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确认)办法。
 
  ①网上预报名:报考者通过扫描下方“报名码”,在仔细阅读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详细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完成电子报名表的提交。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请务必认真填写、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接受资格初审。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11月5日上午8:00——2020年11月10日下午5:00。2020年11月10日下午5:00以后不再接受网上报名。
 
  网上资格初审结果查询:开始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上午9:00,报考者通过扫描下方“查询码”,查询初审结果及现场确认时间、地点通知。
 
 
  ②现场报名(确认)
 
  报考者到达现场后,在相关岗位报名处报名并接受现场资格审查。报名审查提交的材料: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1张,《考生健康申报表》,报名表(见附件,请提前下载填写),身份证、原户口簿、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如高校未下发,需出具高校证明)等与招聘条件相关的证件或有效证明材料。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以师范类身份报考岗位的还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以上证件和证明材料需随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报名表和复印件请按上述顺序装订)。
 
  2.资格审查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指标审核
 
  资格审查结束后,对各岗位报名人数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指标数之比不足3:1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根据以往奉化区公开招聘报名情况,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教育局研究,对报考普高政治、初中社会、普高技术、小学信息技术岗位的,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考试,不核减相应指标。取消或核减的招聘指标数在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奉化区教育局网站予以公布。
 
  (二)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0年11月14日下午(具体时间现场公布)。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现场发放)和身份证,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
 
  综合写作(教育领域或相关题材),闭卷,百分制,时间90分钟,不足60分淘汰。笔试成绩不计入最后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数确定专业测试对象:招聘岗位指标数在2人及以下按指标数的3倍确定专业测试对象(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招聘岗位指标数在2人以上按指标数的2倍确定专业测试对象(不足2倍的按实际人数)。如笔试的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专业测试。
 
  笔试成绩及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名单于11月14日晚上11:00前在奉化区教育局网站公布,务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学科专业测试
 
  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人员参加技能测试(其中自选舞蹈一首,时间2-3分钟,伴奏音乐自带,拷贝至U盘,格式为mp3)。其他学科专业测试采取试讲形式,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专业测试拟定于2020年11月15日上午进行,进入专业测试人员于11月15日上午7:30到原笔试地点报到,迟到者作自动放弃。
 
  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签约对象。若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现场加试方式确定签约对象。
 
  (四)签约
 
  签约时间拟定于2020年11月15日下午面试结束后进行,届时请考生随带就业协议书(如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先与奉化区教育局签订相关协议,待高校下发就业协议书后,到奉化区教育局补签)。确无合适人选的取消招聘指标,现场若有放弃签约的,可在学科专业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签约人员参加由奉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
 
  (七)递补规定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均不予递补。
 
  (八)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解除就业协议。
 
  2.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其中职高电子商务、职高汽修、职高财会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3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不能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3.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4.拟聘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其中国(境)外高校且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届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
 
  5.新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6.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说明(附件)
 
  联系电话(工作时间):0574-88521521,88510721,88570527。监督电话:88523822。
 
  附件:
 
  1.2021年奉化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2.考生健康申报表.docx
 
  3.奉化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防疫相关事项说明.docx
 
  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