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海安市镇街事业单位从省、市、县聘大学生村官中招聘38人公告

来源:海安市党建网 2020-11-02 09:18:52

  海安市从省、市、县聘大学生村官中集中招聘镇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树立重视基层、崇尚实干的鲜明用人导向,进一步激励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干事创业,根据上级有关精神,海安市镇街事业单位拟从省、市、县聘大学生村官中集中招聘3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海安市内在岗的省聘、南通市聘、海安市聘大学生村官。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全市镇街事业单位分为两个岗位,岗位1和岗位2各招聘19名工作人员,共计38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11月7日(上午9:00-10:00)。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集中报名方式,应聘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报名点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市政府19楼西会议室。


  (四)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海安市从省、市、县聘大学生村官中集中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可下载);②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④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应聘人员所在镇街党(工)委对拟报名大学生村官进行资格预审,并签署推荐意见。


  3.报名时由海安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在海安党建网(djw.haian.gov.cn)上公示。


  4.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原则上竞争比例设定为2:1,视报名应聘人数情况相应核减计划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情况在海安党建网公告。


  5.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参加笔试和面试分别收取笔试费和面试费100元。


  (五)不得报考情形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其他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考试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和面试由海安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其中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笔试合格线为55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五、确定体检人选与组织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同分,取面试得分高者。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确定拟聘人选与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安党建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汇总拟聘用人员名册,报南通市委组织部备案,并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集中招聘的大学生村官受聘以后,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制度。


  七、工作纪律


  镇街事业单位集中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在市纪委监委的监督下进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加集中招聘的大学生村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身份证明等材料,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考生递交集中招聘报名表后,在后续各招聘环节不得提出放弃申请。未经海安市委组织部批准而缺席后续环节的,视为放弃。放弃者取消其再次参与本类集中招聘资格。本招聘除体检不合格外,不设置递补程序。


  本《公告》由海安市委组织部、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8908211(海安市委组织部)


  0513-88820668(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电话:0513-88901135(海安市纪委监委)


  附件:《海安市从省、市、县聘大学生村官中集中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海安市委组织部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