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市金安区妇幼保健院月子康复中心招聘护理人员公告

来源:金安区妇幼保健院 2020-10-27 17:17:20
  六安市金安区妇幼保健院月子康复中心招聘护理人员公告
 
  金安区妇幼保健院“月子康复中心”是金安区妇幼保健院重点打造的新兴科室,是安徽省首家公立医院自办的母婴康复项目,拥有专业的医疗护理团队和先进的医疗康复设施,近期将面向社会正式开放,根据中心工作需要并经主管部门同意,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月子康复中心”护理服务人员若干名,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女性;
 
  (二)年龄:35周岁以内,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专业和学历:具有护理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取得护士执业资格。
 
  三、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6日下午5:30截止。
 
  (二)现场报名地点
 
  六安市金安区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行政楼四楼), 新安大桥南梅山北路。
 
  (三)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表两张、承诺书一份及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资格证书)、照片两张,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疫情期间,报名人员需扫描安康码,现场测量体温并登记,非本省外来人员需提供近一周核酸检测证明。
 
  四、考试方式:
 
  疫情期间,不再组织笔试,统一采取面试考核的择优录取方式,通过人员将在医院网站(http://www.lafybjy.com)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进行体检。
 
  五、体检
 
  体检在我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因与婴儿接触,传染性疾病不得录用。
 
  六、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在医院网站(http://www.lafybjy.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岗位
 
  本次招聘为“月子康复中心”服务人员,经培训上岗后从事相关护理服务工作。
 
  八、待遇
 
  固定工资加科室绩效,试用期三个月满后办理“五险”,签订临时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564-3597153(区妇幼保健院)
 
  附件一:报名表
 
  附件二:承诺书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