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咸安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300人公告

来源:咸安区人民政府 2020-10-27 11:11:41
  2020年咸安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城市基层治理的需要,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关于深化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拟面向咸安区辖区街道31个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为咸安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名额为300名(其中:温泉街道104名、永安街道100名、浮山街道96名)。各街道办事处按照确定的员额由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报名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咸安区辖区街道31个城市社区直接从事社区服务和管理的就业年龄段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


  2.政治素质好,热爱社区工作,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失信被执行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列为招聘对象。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6日—10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各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需填写《咸安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报名表》(见附件),提供本人近期同版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要求填写准确,字迹工整。


  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报考人员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个人征信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街道、社区对招聘对象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街道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单位盖章上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对招聘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报考人员要对照“招聘条件”,如实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报告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按照考用一致的原则,突出社区工作基本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考试时间:2020年11月7日 ?上午 ?9:00—11:00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0年11月4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在报名处领取。


  五、考核


  考核采取实地考核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学历、社区工作年限、考核组座谈和民主测评等。


  六、体检


  根据笔试和考核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其中,体检人选为2020年新聘网格员的,不再重复体检,其他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到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交区民政局审核。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从综合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站、云上咸安及街道、社区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薪酬待遇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试用期3个月,聘用人员不服从组织安排和逾期7个工作日不及时办理聘用手续的,按自动放弃处理;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按程序予以解聘。


  八、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咸安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领导小组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


  咸安区民政局 ?0715-8322787 ??0715-8329605


  附:咸安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报名表


  咸安区民政局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