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公安局招聘文职辅警120名公告

来源:新疆兵团考试信息网 2020-10-26 14:49:22
  兵团公安局招聘文职辅警公告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暂行)》(新兵办发〔2017〕174号)有关规定,经兵团批准,兵团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文职辅警12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


  参加2020年兵团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考试合格因故未参加体检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年满18周岁,30周岁以下。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男性。


  6.汉族。


  7.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170厘米及以上,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热爱公安事业。善于思考,甘于奉献,吃苦耐劳,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履行警务辅助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招聘工作程序


  此次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6日—11月7日。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扫描件发送至xjbtgaj@163.com。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形式: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由兵团公安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及地点体能测评结束后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等规定组织实施。


  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体检前3日不得饮酒,体检当日空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检的,可在指定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复检一次,有明确结论的,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具体事宜面试后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学习、遵纪守法等情况,特别注重考察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现实表现。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公示


  兵团公安局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公示7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应聘人员对结果无异议,兵团公安局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内可参加兵团各级组织的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八)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工作由兵团公安局政治部具体组织实施。


  五、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6016元/月(含个人缴纳的社保及住房公积金1353.6元)。


  咨询电话:0991-8862812,5988789


  附件:兵团公安局招聘文职工作人员报名表


  兵团公安局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