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高新区城管队员招录10人公告

来源:扬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20-10-23 08:39:47

  扬州高新区城管队员招录公告


  为适应高新区城乡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城管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园区执法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招聘城管队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扬州高新区城管队员10名(限男性)。


  二、招录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2、限邗江区籍居民。


  3、具备大专(大专学历报考者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1日-2002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纹身,身高1.7米以上,矫正视力1.0以上,符合体检要求。


  三、相关要求


  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如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笔试及面试


  笔试和面试由高新区综合执法局组织实施。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内容:民法典、城乡规划法、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及公布:笔试成绩在扬州高新区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


  4、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包括体能测评和结构化面试,报考人员须参加并通过体能测评标准,体能测评采取单项淘汰制,未通过体能测评的考生将不再参加结构化面试,体能测试具体时间由招录单位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到扬州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采用百分制计分,不设合格线,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排名。


  五、录用及工资待遇


  1、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优先选择退役士兵。


  2、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在体检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政审考察。


  3、招录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高新区综合执法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工作制,试用期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工资待遇参照同类人员执行。


  六、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6日---2020年11月2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扬州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办公室(邗江区汊河街道利民路1号,高新区综合执法局行政办公楼204室) 。


  报名时需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户口簿等各类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联系电话:80362652 。


  七、本简章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本简章由扬州高新区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扬州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