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9人公告

来源:梧州人才网 2020-10-21 14:58:35
  梧州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第四批)


  梧州学院创办于1985年,是一所多科性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9名。


  一、招聘岗位


  专职辅导员9名,专业技术岗位。


  二、应聘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品行端正,具备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3.熟悉大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特征,掌握大学生工作的规律、方法和基本知识,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运用相关知识解决学生工作的实际问题。


  4.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专业不限(与学校现有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须是2020年7月底前取得。


  5.身心健康,具备工作岗位所必需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下载并填写《梧州学院专职辅导员应聘登记表》,发至电子邮箱wzxyrczp@163.com。邮件标题注明:本人姓名+辅导员。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0月30日,逾期报名无效。


  (二)资格初审:根据招聘条件及应聘者情况确定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开始考试前在梧州学院官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核、参加面试的人选。


  (三)考试


  1.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开考;确实不能开考的岗位,经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告知相关报考人员。


  2.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方式 :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考官按评分标准给予整数分值进行评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考生面试的成绩。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者不具备进入下一程序的资格。


  对考生面试成绩在90分以上或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必须在评分中说明理由,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4.面试者须复审考试资格,在指定时间内提供学历学位证明(由档案托管部门出具学籍证明或学信网的学历学位验证二维码信息)。


  5.证书证件材料不全、无效或弄虚作假的,学院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6.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将在梧州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自动放弃,按考试成绩排序顺位依次递补。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心理素质是否符合高等学校管理要求,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学术水平、专业技能、业务能力、岗位实绩、岗位匹配度及就职意愿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确定拟聘对象:根据考试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对象。


  (六)公示、体检与聘用:对拟聘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同时组织拟聘对象参加体检。公示期满没有异议并通过体检的,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


  硕士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非实名编)。工资待遇按照梧州市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人事处):0774-5822100 。


  监督电话(监察室):0774-5831713 。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梧州学院官网和梧州市人才网公布,请应聘人员留意。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院招聘要求的,一经查实,学校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因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考试成绩排序顺位依次递补。


  附件:梧州学院专职辅导员应聘登记表


  梧州学院人事处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