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安安塞区事业单位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114人公告

来源:安塞区人民政府 2020-10-16 13:31:34
  关于2020年安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已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的公告


  根据中共延安市委办公室、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义务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延市办字[2020]12号)和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延人社发[2020]153号)文件精神,依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20]51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等人事管理相关政策规定精神,按照市人社局批复,经区政府同意,公开招聘已安置到事业单位退役大学生义务兵114人。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2011、2012、2013年入伍且退役已安置的普通高校大学本科生义务兵。


  三、招聘的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岗位26个,人数114人。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政治坚定,品德优良,乐于奉献,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心健康,无遗传疾病史,能适应岗位要求;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失信被执行人员;


  4.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其他不符合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的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察考核、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0年10月15日在安塞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发布《公告》。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3日


  报名地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7办公室


  报名时已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须持毕业证、身份证、学历验证报告,退伍证等。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初审,也有考察考核、政审、体检、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1.已安置的大学生义务兵一律按现所在单位岗位进行报名。


  2.已安置到棚改办的大学生义务兵,须在住建局下属的8个事业单位予以报名,不作为重新安置的单位。


  (三)考察考核


  考察考核工作由“2020年安塞区已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抽调组织部、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编办等部门工作人员,成立“2020年安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已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考察考核工作小组”,由纪检监委全程监督。考察考核组由七人组成,重点考察考核已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的工作表现、社会现实表现、遵纪守法、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等内容。考察考核组按照《考察考核评分表》百分制量化要素,精准评出各要素分值。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剩余五个平均分为已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的考察考核得分。考察考核得分低于65分者,不予聘用。


  在年度考核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在年度考核中,有两个年度及以上为不合格等次的;


  2.在年度考核中,有一个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一个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


  3.在年度考核中,有三个年度及以上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


  在年度考核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须延长考核期:


  1.年度考核中,有一个年度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延长一年考核期,以此类推。延长考核期中,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予以聘用;有两个年度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或一个年度为不合格等次的,不予聘用。


  2.年度考核中,有一个年度为不合格等次的,延长两年考核期。延长考核期中,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予以聘用;有一个年度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考察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五)政审


  主要对体验合格人员进行思想政治、道德标准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1.资格审查、考察考核、体检和政审等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2.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向市人社局报拟聘结果,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办理公开招聘文件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六、聘用人员的管理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规定,试用期为一年,签订五年聘用合同,聘用期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其他单位招(选)聘(录)考试。


  七、纪律要求


  招聘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纪律,严格操作程序,每个环节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格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招聘工作程序,各个环节都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一旦发现问题,予以严肃处理。


  2020年安塞区已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