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贵州遵义市应急管理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来源:遵义市应急管理局 2020-10-16 13:28:58
  遵义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遵义市2020年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择优选调工作人员公告》要求,遵义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遵义市应急救援中心拟选调工作人员1名。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考试方式


  2020年9月28日至9月30日开展了报名工作,共有17人符合资格,按要求职位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30人的,可以不进行笔试,所有报名人员均进入面试,直接开展面试工作。


  二、考试对象


  报考市应急救援中心管理九级岗位职位符合条件的17名考生。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2020年10月24日9:00


  2.面试地点:市级行政中心1号楼B区521号会议室,设置1间考场。


  四、准考证制作和发放


  本次面试不另制作准考证,提前通知考生参加面试的具体地点、时间及有关事项,考生凭经审核的推荐表原件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五、试题命制及管理


  面试试题命制在面试当日提前1小时由抽调的考官组在考场现场命制。


  六、实施考试


  (一)面试方式及考务工作人员设置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场设主考官1名、考官6名、监督员1名、计分员1名、联络员1名、候考工作人员2名、候分工作人员1名。


  (二)考官及工作人员抽调


  面试主考官由局主要领导担任或在面试前临时指定,考官从本单位副县级以上的人员中差额抽签产生2名,从面试考官库抽调外单位4名组成考官组;监督员由负责纪检工作人员担任;其余面试考务工作人员从本单位抽调。


  (三)考生管理


  参加面试考生于8:15前凭经审核的推荐表原件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候考室,迟到或证件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考生应集中在候考室,候考室工作人员审核验证面试考生身份后宣读面试考场规则和相关纪律要求,然后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于面试正式开始后按顺序逐一交给联络员带至考场参加面试。考生进入考场,只能向考官报告抽签序号,面试结束以后,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入候分室,公布成绩并由考生签字后引导退场,退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


  (四)评分及计分


  前3名考生面试完暂不评分,待3名考生面试结束后,考官对3名考生作出比较,确定自己的评分标准后逐一对每名考生进行评分,并以此标准对第4名之后的考生进行评分。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将考官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计算出另5名考官评分的平均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作为考生面试得分。由计分人员负责核计得分、填写面试成绩通知单,经监督员审核后,交主考官向考生公布得分,并将成绩通知单签字后现场发给面试考生。


  若同一职位出现末位并列时,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并列的人员再次面试。


  (五)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面试成绩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在遵义市应急管理局网站上公布。


  七、考察


  考察人选在面试成绩达到75分以上的面试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考察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2:1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不带入下一环节,仅作为进入下一环节依据,不作为确定拟选调人选依据。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考察工作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采取广泛听取意见、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进行,进一步核实身份及报考资格,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


  八、确定拟选调人员


  综合考察对象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


  九、体检


  拟选调人员需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行业体检标准、结合临床,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完成。


  十、公示及办理调动


  确定拟选调人员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选调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相关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公示环节取消选调资格而空缺的职位,从考察范围人员中递补拟选调人选,由局党组研究决定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后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审批手续。


  十一、工作要求和纪律监督


  所有参加考试考务工作的人员、监考人员和面试考官,必须坚持原则、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徇私舞弊、不弄虚作假,如有回避对象参加考试的,须主动提出回避。


  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条件做好工作。对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商各选调单位确定。


  监督电话:0851-27613166(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851-2866265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1-28651022(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