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人才引进招聘5人公告

来源: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 2020-10-15 16:57:36
  2020年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西藏自治区行政学院)人才引进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西藏自治区行政学院)拟引进5名2020年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2020年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定向、委培生除外。
 
  二、专业要求
 
  1.应用经济学或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博士研究生1名;
 
  2.科学社会主义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1名;
 
  3.民族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1名;
 
  4.国际政治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1名;
 
  5.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1名。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者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热爱西藏,有理想,有热情,能吃苦,热衷西藏干部教育事业,具有服务边疆、奉献西藏的精神;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4.综合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2020年9月前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适应高原环境;
 
  6.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在32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在38周岁以下;
 
  7.学生党员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学籍的;
 
  4.已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
 
  5.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处分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请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将报名材料(含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5寸全身生活彩照各一张)发送至邮箱:247291926@qq.com。
 
  (二)资格审查和面试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政工人事处对投递简历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进行面试、考察。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
 
  通过面试且考察合格的报名人员,由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组织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确定引进对象
 
  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并在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网站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拟引进对象。
 
  (五)录用
 
  引进人员通过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审批后,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并签订引进人才协议书。
 
  五、有关待遇
 
  (一)住房政策。引进人才到党校工作,可提供公有住房1套。
 
  (二)薪酬待遇。引进人才按规定时间到党校报到工作,初次进藏路费予以报销;工资、社会保险、休假等享受西藏正式在编干部职工同等待遇。
 
  (三)奖励政策。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博士及以上),按照自治区和党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执行。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一)引进人才到党校工作后,身份为事业单位教师,试用期为一年。
 
  (二)引进人才不满服务期限的,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煦樟
 
  联系电话:0891—6850855(办)、18001194576(手机)
 
  电子邮箱:247291926@qq.com
 
  通讯地址:西藏拉萨市鲁定北路9号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政工人事处(邮编:850000)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政工人事处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