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椒江区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2人公告

来源:台州人才网 2020-10-10 10:07:21
  台州市椒江区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台州市椒江区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干净担当,身心健康。
 
  2.具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选调对象为椒江区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身份人员2名(其中,财会类专业1名,法学类、中文类或新闻传播学专业1名)。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29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或特别优秀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29日以后出生)。
 
  5.符合有关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其中乡镇(街道)机关新录用的事业干部,应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满5年;部门新录用的事业干部,应在同一机关工作满3年;教师应在教育系统工作满5年;上级对最低服务年限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9日到2020年10月16日工作日。
 
  2.报名地点:椒江区司法局503办公室(椒江区中山东路368号)。联系电话:89013275。
 
  3.报名要求:需本人到报名点现场报名,并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组织推荐的要有所在单位意见。
 
  三、选调程序
 
  1.报名;2.资格审查;3.笔试;4.面试;5.确定考察对象;6.组织考察;7.确定选调对象。
 
  四、录用办法
 
  1.报名确认截止后,若报考确认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例低于3:1,则取消本次招考。
 
  2.按照笔试得分高低排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以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分50%计算,按两项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4.成立考察组,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其他
 
  未尽事宜,由台州市椒江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椒江区司法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台州市椒江区司法局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