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林业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2020-09-28 13:37:16
  重庆市江津区林业局 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林业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名额
 
  重庆市江津区林业行政执法支队事业编制1名。
 
  三、选调范围
 
  重庆市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四、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本科时所学专业为:地理信息系统、地理信息系统与地图学、地理信息科学专业;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9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4.身体健康;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承诺在重庆市江津区林业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不少于5年。
 
  在国(境)外高校取得的全日制学历(学位),须凭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报名。
 
  (二)以下人员不属选调范围
 
  1.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规定或约定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9日至10月16日。
 
  2.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重庆市江津区林业局402办公室;(2)网上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934443678@qq.com。
 
  3.报名资料:(1)《重庆市江津区林业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照片为近期2寸免冠登记照。(2)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后退还),网上报名的提供以上证件扫描件(原件在面试环节审验)。
 
  4.联系方式:杜向渝(47522098、13452190493)。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调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资格。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未达到80分的,不再进入本次选调后续环节。
 
  (四)体检
 
  根据选调应试人员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人选,主要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及与选调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资格的,不纳入拟选调范围。考察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经区林业局党组会会议审定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在区林业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完善调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调在区纪委监委驻区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问题,可向区纪委监委驻区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举报,举报电话:023-47545849。
 
  (二)本简章由重庆市江津区林业局负责解释。
 
  (三)政策咨询电话:023-47522098。
 
  附件:重庆市江津区林业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重庆市江津区林业局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