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内江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人公告

来源:内江人事考试网 2020-09-27 10:28:17

  内江市公安局关于2020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内江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内江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限男性。职位一招聘人数为12名,主要从事市公安局文职及勤务工作;职位二招聘人数为37名,主要从事纪委监委留置看护工作。职位三招聘A1驾驶员1名。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较强;


  (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正常履行职责所需工作能力或专门技能。退役士兵和具有较高专业技能的,可放宽至高中(中专)文化程度;


  (六)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2002年9月28日以前、1984年9月28日以后出生)。招聘A1驾驶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9年9月28日以后出生)。


  (七)身高不低于168cm。


  (八)身心健康;


  (九)法律法规及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条件。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2、被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因民事、经济等纠纷诉讼尚未解决的;


  7、具有吸毒史,有纹身或有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或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的;


  8、曾在内江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无故自行辞职不满1年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人因违法犯罪正在接受侦查、起诉、审判而未结案的,以及司法部门正在调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


  10、与本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1、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职位一、职位二的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8日至10月8日(截止时间为10月8日上午12:00),报名网站为内江人事考试网(www.njpta.org.cn)。资格审查工作由内江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围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报考职位三的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2020年9月28日至10月10日的工作日现场报名(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报名地点为内江市公安局708办公室(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99号)。


  (一)网络报名程序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且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真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白底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9月28日至10月9日(截止时间为10月9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


  4.职位调整。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聘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2: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内江市公安局根据报名情况适当调剂招聘人数。调剂结果在内江人事考试网(www.njpta.org.cn)上公告。


  5.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合格的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10月13日至10月16日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现场报名程序


  1.阅读公告。报名前,报考人员需认真阅读《公告》,了解公告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报名地点、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现场填写《内江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必须真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并粘贴本人近期白底免冠正面彩色2寸证件照片。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近期白底免冠正面彩色2寸证件照片1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并打印学信网认证材料)和要求的其它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职位三的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内江市公安局根据报名情况适当调剂招聘人数。


  四、考试


  报考职位一、职位二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报考职位三,单独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本次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主要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14年9月28日发布的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为参考。


  3.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20年10月17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笔试成绩在内江人事考试网(www.njpta.org.cn)上公布。


  4.笔试加分政策:


  警察院校毕业生或退役士兵加1分;在警察院校或部队荣获嘉奖以上奖励者加1分;在部队服役期间担任班长以上职务者加1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考生加分总分值不超过3分。加分均为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10月16日下午17:30前将准考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等送内江市公安局政治部辅警管理科726办公室审核(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段99号)。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二)面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名额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职位名额2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者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并打印学信网认证材料)和招聘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材料,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将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经内江市公安局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三)体能测试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设定达标标准,体能不达标,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报考职位三的人员不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附后)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根据聘用职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费用由承担体检任务的医院收取,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二)考察


  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录用人民警察政审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内江市公安局同意,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内江市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拟聘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5天。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聘用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必须参加不少于5周的培训,培训和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培训或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或其它不适合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待遇


  单位按规定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每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合格后,工资按内江市公安局有关规定执行;个人“五险一金”缴存部分从辅警人员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九、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以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内江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内江市公安局政治部辅警管理科(0832)2292058


  附件1、职位一览表


  附件2、体能测试标准


  内江市公安局


  2020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