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市英山县总医院招聘30人公告

来源:英山县人民政府 2020-09-24 09:16:49
  英山县总医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促进卫生事业发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关于启用事业编制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批复》(英机编〔2020〕22号)等文件要求,英山县总医院拟统一组织英山县人民医院和英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英山县人民医院22名,英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人岗相适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监督、择优聘用。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实施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招聘结果、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英山县总医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英山县总医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在英山县政府网人事信息板块(http://www.chinays.gov.cn)、英山县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ysyiyuan.cn/)、英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ysxfybjy.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9月21日。


  (二)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8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17:30)。


  2.报名地点:英山县人民医院行政后勤楼三楼英山县总医院人力资源部。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携带应聘材料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请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公告》有关内容和《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英山县总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应按照报考条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


  (4)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报考前应征得单位同意,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务必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请不要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随报名工作同步进行,资格审查人员在报名现场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


  1.资格审查工作要求。


  资格审查由英山县总医院、英山县人民医院、英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共同负责,并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资格审查内容。


  (1)关于专业、学历等岗位所需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


  (2)年龄计算的起始月份以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准。因本《公告》发布时间为9月,《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以某年9月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9年9月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3)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2020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一般不作为2020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四)缴费。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缴纳笔试费50元(依据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


  (五)准考证领取。


  时间:2020年10月9日9:00-17:00。


  地点:英山县人民医院行政后勤楼三楼英山县总医院人力资源部。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必须由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规定的地点领取准考证,确需代领的应由代领人持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未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内容为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各岗位笔试内容见《岗位表》。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文件精神,经英山县总医院提出申请,县卫健局审核,县人社局批准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英山县政府网人事信息板块、英山县人民医院、英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考虑到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紧缺,对未达到1:3的岗位,所有笔试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为保证考生质量,本次面试对所有考生均设定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75分,分数线以上(含75分)考生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进入面试人员每人缴纳面试费用50元。


  3.面试工作组织。面试工作在县人社局指导和监督下,由英山县卫生健康局、英山县总医院、英山县人民医院、英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等详细信息另行制定方案并公告。


  5.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


  六、成绩权重


  (一)考生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50%和50%的权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二)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由英山县总医院组织加试专业知识,加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七、体检、考察


  对面试成绩75分及以上的考生,依据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未达到1: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县人社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英山县卫生健康局、英山县总医院、英山县人民医院、英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八、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社局审定,在英山县政府网人事信息板块、英山县人民医院、英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考生综合成绩排名、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等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一、纪律监督


  按照招聘工作要求,对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聘用全过程做到政策、程序、结果公开,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并接受中共英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英山县监察委员会纪律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客观、公正、公平、公开。


  十二、其他事项


  1.招聘公告及《岗位表》由英山县卫生健康局、英山县总医院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0713-7021231(英山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0713-7056159(英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力资源部)


  举报监督电话:


  0713-7012120(英山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英山县人社局、英山县卫生健康局、英山县总医院研究决定并公告。


  附件1:英山县总医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表.xlsx(点击附件下载)


  附件2:英山县总医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点击附件下载)


  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英山县卫生健康局


  英山县总医院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