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交通大学招聘18人公告

来源:兰州交通大学人事处 2020-09-21 14:29:48
  兰州交通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甘人社明电〔2020〕54号)等文件精神和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兰州交通大学面向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2、学历层次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报名。具体岗位及岗位招聘条件详见《兰州交通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列表》(下称《岗位列表》)。海外留学人员专业经我校学科认定应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


  3、应聘人员年龄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见《岗位列表》)。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3日-9月29日。应聘者登录兰州交通大学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bm.cptae.com/tip),点击进入“在线应聘”进行注册,阅读《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填写并提交应聘信息。提交应聘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9日18:00。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9月30日。我校根据公告要求和《岗位列表》中的招聘条件,通过报名系统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符合相应岗位基本条件者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初审未通过者不得参加复审。应聘人员可在成功提交报名申请后1个工作日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资格复审及缴费。2020年10月9日-10月10日,请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身份证、学习经历中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人员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出示本人当天健康出行码,地点为兰州交通大学人事处人才工作科(实验七号楼409室)。尚未毕业的应聘考生凭所在院校证明进行资格复审。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持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的证明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以现金形式缴纳报名费150元。


  4、准考证发放。资格复审合格后,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按照通过资格复审人员数量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不足3∶1的,由我校划定最低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题范围为招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笔试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


  2、面试。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参加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确定。达不到3∶1的,由我校划定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岗位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由我校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


  (三)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1、体检。体检对象按照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以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为依据,学校按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名单并指定专门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由我校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由我校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3、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学校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4、备案。公示结束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党委会(校务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


  5、审批及聘用。对备案后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按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迁转等手续。2020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硕士研究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聘用。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4、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存在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5、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应在考试前申领“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应聘人员可参加笔试。“健康码”非绿码的应聘人员,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联系人:杨民安 王虎军


  联系电话:0931-4938751


  监督电话:0931-4938429


  附件:兰州交通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列表


  兰州交通大学人事处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