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市郧阳区派驻乡镇事业单位聘用大学生村官19人公告

来源:郧阳区人民政府 2020-09-21 08:34:41
  2020年十堰市郧阳区派驻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大学生村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7年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鄂组通〔2017〕22号)要求,十堰市郧阳区拟面向区内大学生村官考核聘用派驻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十堰市郧阳区乡镇国土所4名;


  十堰市郧阳区乡镇林业站4名;


  十堰市郧阳区乡镇水利管理站3名;


  十堰市郧阳区乡镇食药所8名(根据实际聘用人员数量相应核减名额)。


  二、考核聘用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本次聘用对象限定为郧阳区2017届任满一个聘期且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聘用范围限定为区直派驻乡镇事业单位;聘期时间以报名时履行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时间计算;


  4.聘用后在郧阳区最低服务期限五年。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考核聘用范围: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人员;


  2.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3.已取得区内行政或事业编制的人员;


  4.参加“法轮功”等邪教活动的人员;


  5.无学籍档案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考核聘用组织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本人持有关证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区人社局报名,并现场接受资格复核。


  2.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郧阳区人社局考试中心


  4.报名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近期小二寸登记照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1),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


  (二)资格审查


  郧阳区人社局负责现场资格审查,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人员,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黑名单。


  四、考察、体检


  考核由区委组织部和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对考核称职的人选,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报考人员考察合格后由区人社部门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核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并在郧阳区政府、区委组织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确有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审核备案、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因本人自愿放弃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考生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719-7231890


  监督电话:0719-7228570


  附件:


  1.郧阳区面向大学生村官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考生诚信承诺书


  十堰市郧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