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专业知识:公安赔偿的方式

来源:国家事业单位考试网 2020-09-18 16:38:13
  公安专业科目几乎是公安系统执勤类岗位必考科目,国家事业单位考试网(www.chinasydw.org)在本文中为大家提供专业知识:公安赔偿的方式。


  公安赔偿的方式即公安赔偿的义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所采用的形式。《国家赔偿法》第32条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由此确立了国家赔偿的方式是以支付赔偿金为主,以返还财产和恢复原状为辅。这样规定既有利于保护受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又简便易行,利于操作,比较适合我国国情。这三种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在某些情况下并用。


  此外,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5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