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医药学:牙周病的治疗原则

来源:国家事业单位考试网 2020-09-18 16:30:26
  牙周病的程序治疗分四大阶段。今天国家事业单位考试网(www.chinasydw.org)和大家一起着重学习的是牙周病的治疗原则,分为以下几点。


  (一)清除局部致病因素


  1.控制菌斑:使有菌斑的牙面只占全部牙面的20%以下,属于基本被控制;10%以下属于控制良好。


  2.彻底清除牙石,平整根面


  清除牙面细菌生物膜和牙石,是控制牙周感染治疗的第一步。机械方法清除牙石和菌斑仍是目前最有效的基础治疗手段。洁治术和刮治术是牙周病的基础治疗,任何其他治疗手段只应作为基础治疗的补充手段。


  (1)龈上洁治术清除龈上牙石。


  (2)龈下刮治术(或称深部刮治术)清除龈下牙石。清除微生物和搅乱菌斑生物膜,防止或延缓龈下菌斑的重新形成。


  (3)根面平整术刮除暴露在牙周袋内病变牙骨质,使根面符合生物学要求,有利于牙周支持组织重新附着于根面。不可过度刮削根面牙骨质,以免发生牙齿敏感。


  (4)彻底的洁治和根面平整后:牙龈炎症和肿胀消退,出血和溢脓停止,牙周袋变浅、变紧。牙龈退缩以及袋壁结缔组织中胶原纤维的新生使牙龈变得致密,探针不再穿透结合上皮进入结缔组织内,新的结缔组织或长结合上皮附着于根面。


  3.牙周袋及根面的局部药物治疗


  (1)大多数患者根面平整后,组织能顺利愈合,不需抗菌药物处理。


  (2)炎症严重的深牙周袋,刮治后必要时可使用局部药物,如碘制剂、抗生素制剂等。


  (3)药物治疗只能作为机械清除牙石的辅助治疗,龈下刮治后视需要用药。


  (二)牙周手术


  基础治疗后6~12周时,应复査疗效,若仍有5mm以上牙周袋,且探诊仍有出血,或有些部位的牙石难以彻底清除,则视情况决定再次刮治或需进行牙周手术。通过手术改正牙周软硬组织的外形,形成有利于控制菌斑的生理外形。也可通过牙周组织引导性再生手术能使病变区牙根面形成新的牙骨质、牙周膜和牙槽骨的正常附着。


  (三)建立平衡的咬合关系


  通过松动牙的结扎固定、夹板、调(牙合)等治疗使患牙消除继发性或原发性咬合创伤而减少动度,改善咀嚼功能。


  (四)全身治疗


  1.大多数轻、中度慢性牙周炎患者一般不需使用抗菌药物。


  2.重症患者、对常规治疗反应不佳,或出现急性症状,可全身给予抗菌药物。


  3.有全身疾病的牙周炎患者,如重度心血管疾病、未控制的糖尿病等,牙周治疗过程中也需特殊处理,如进行牙周全面检查和治疗前后需给予抗菌药,以预防和控制全身和局部感染,一般使用全身给药。同时应积极治疗并控制全身病,以利牙周组织愈合。


  4.吸烟者对牙周治疗的反应较差,应劝患者戒烟。


  (五)尽早拔除无保留价值的患牙


  1.消除微生物聚集部位。


  2.有利于邻牙的彻底治疗。


  3.避免牙槽骨的继续吸收,保留牙槽嵴的高度和宽度,以利于义齿修复。


  4.避免反复发作的牙周脓肿。


  5.避免因患牙松动而使患者只用另一侧咀嚼。


  有条件时,最好在第一阶段治疗结束、第三阶段永久修复之前,制作暂时性修复体,以达到改善咀嚼功能、松牙固定和美观的要求。


  (六)维护期


  若不坚持维护期治疗,牙周炎很容易复发或加重。复查间隔期可根据病情和患者控制菌斑的程度来决定。复查内容包括口腔卫生情况、牙周袋探诊深度、牙龈炎症及探诊后出血、根分叉病变、牙槽骨情况、修复体情况等,并对残存的病情进行相应的、必要的治疗。定期的复查和维护期支持治疗是牙周炎疗效能长期保持的关键条件之一,应在基础治疗一结束时,即进入维护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