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兴和县农技推广项目“特聘农技员”招聘5人公告

来源:兴和县人民政府 2020-09-18 10:38:29

  兴和县农技推广项目“特聘农技员”招聘公告


  为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探索强化产业扶贫工作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新途径,根据《乌兰察布市201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乌农牧科发〔2019〕74号)文件要求,现面向全县招聘5名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其中畜牧兽医类技术指导员1名、种植设施果蔬技术指导员2名、种植大田(玉米、马铃薯、胡麻、燕麦等)技术指导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聘对象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种养能手、农业乡土专家。


  二、特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农业农村工作,服务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二)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


  (三)本人积极参与我县扶贫工作,依托自身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其专业技术水平得到群众认可。


  三、职责与任务


  (一)开展农业技术指导服务。为种植养殖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开展咨询服务,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展示示范先进适用技术,对农户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其科学种养水平。


  (二)县农科局与特聘农技员签订的服务协议中,明确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数量、服务效果等。


  四、聘任程序


  1、个人申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书,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县农科局报名,填写申请表。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3日(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联系人:王日霖   联系电话:15848479629


  2、技能考核。一是个人陈述开展农技推广工作有关的经历,二是展示过去的工作成果或业绩。


  3、研究公示。确定初步人选后对拟招募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4、确定人选。公示期满后,根据信息反馈情况确定最终人选,由县农科局组织开展对拟聘人员的考察。


  5、签订服务合同。考察合格者,即为我县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特聘人员,由县农科局与其签订农技推广服务合同,合同期限1年,根据绩效考核给与服务补助。


  五、管理与考核


  对特聘农技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所取得的成效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特聘农技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分年中抽查和年终考评。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将不再聘用,对工作负责、业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在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续聘。


  附件:兴和县特聘人员信息表.docx


  兴和县农牧和科技局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