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双鸭山宝清县公安局辅警招聘公告

来源:微看宝清 2020-09-17 16:07:26
  宝清县公安局辅警岗位退役军人专场招聘通知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政治立场坚定;


  (二)户籍所在地为宝清县的退役士兵;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20周岁至50周岁之间(身份证出生时间为1970年10月至2000年10月);


  (四)在部队期间立功受奖者、有专长者优先聘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二)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四)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五)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拟招聘公安局辅警队员若干名。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地点:宝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服务大厅就业创业窗口(新华路51号原煤炭局二楼);


  注:需扫码后持绿码进入大厅,戴好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测温、消毒。


  2、报名方式:本人现场填写《公安辅警岗位申请表》;


  3、报名时间: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30日;


  4、报名所需材料:一寸蓝底免冠照片一张,身份证反正面复印件一张,退伍证复印件一张,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一张。


  (二)资格初审: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县就业服务中心联合组织实施。


  (三)体能测试:由县公安局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组织实施。


  (四)体检:由县公安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及县人民医院联合组织实施。


  (五)政审考察:由县公安局和县就业服务中心联合组织实施。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体能考核、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特警实行聘用制,试用期半年,期满合格后签订就业劳动合同。


  四、相关待遇


  (一)薪资(含试用期)


  2000元/月,不包括按规定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特殊岗位可享受津贴或补助)。


  (二)社会保险


  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五、纪律和监督


  1、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违纪行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对应聘人员建立应聘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2、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6135028


  咨询电话:6197809


  宝清县公安局


  宝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宝清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