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招聘编外33人公告(五)

来源: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 2020-09-15 16:25:43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2020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五)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暨福建省第二人民医院)创建于1982年,为福建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中医医院。现有院本部和东二环两个院区。2017年被纳入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储备库,并被确定为福建省名优中医院建设单位。
 
  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33名,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思想道德与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3.应聘人员应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三、信息发布
 
  本方案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官网(网址:http://www.fjhospital.com)上公布。
 
  四、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核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在线提交材料及网络审核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9月10日-2020年9月25日(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官网招聘主页(http://www.fjhospital.com/ “招聘信息”栏目相应招聘方案)。注册填写个人相关信息,选择相应岗位并网络上传个人照片,提交相应报名材料,含岗位资格条件所要求的身份证、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限应届毕业生)、医师资格证书、护士资格证书以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仪器设备上岗证等jpg格式的扫描件或拍照件。每个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可更改报名岗位。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通畅。
 
  (三)网络资格审核
 
  我院对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及网络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考人员应于2020年9月25日前登录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fjhospital.com/进入官网首页右侧-“登录”-“用户中心”-“我的招聘”)查看网络报名审核结果。
 
  若审核结果显示为“审核不通过允许重新提交”的报名人员系因材料提交不完整无法通过,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重新提交补充材料到报名系统,逾期不再受理材料补充提交,视为“审核不通过”。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五、考试、考核办法
 
  1.实际报考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比例的岗位方可开考,不达3:1比例的,经医院研究后确定是否放宽至根据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2.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办法。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技能测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技能知识,面试为结构化面试。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3.根据笔试和技能测试的合计总分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笔试的考生均进入技能测试环节,笔试缺考的考生不得参加技能测试。
 
  4.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拟聘人选(所有岗位的面试合格线均为70分)。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fjhospital.com),不再另行通知。
 
  六、确定人选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拟聘人员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4.出现应聘者隐瞒事实或弄虚作假,考试成绩无效,因未参加医院统一安排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者,由医院研究后,决定是否从综合成绩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1.经上述程序确定的拟聘人选,公示后无异议的,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2.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编制外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聘用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我院同类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人事科联系电话:0591-87878003。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