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高新区补充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36人公告

来源:福州高新区 2020-09-15 16:08:27
  福州高新区关于补充招聘36名聘用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福州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福州高新区面向报考2020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的应聘人员补充招聘36名聘用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主要采取网络报名、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及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及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学位、任职条件等其他条件详见《福州高新区补充招聘聘用制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资格条件
 
  1.参加福州高新区2020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考试未聘用人员;
 
  2.笔试成绩55分及以上。
 
  四、招聘步骤
 
  1.网上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直接登录福州高新区官网 (网址http://fzgxq.fuzhou.gov.cn/xjwz/zwgk/rsxx/ryzp/)人员招聘栏目下载《福州高新区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以“用人单位+本人姓名”命名(如“区党政办公室+张三”)后,将电子版电邮至:fzgxqgkzp@163.com。
 
  2.报名时间:2020年9月15日12:00至9月17日18:00。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指定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指定邮箱的则报名无效,请在工作日时间拨打咨询电话:0591-38201356。(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3.体检、考察。根据福州高新区2020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考试成绩,从报考同岗位同类专业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人员名单在微信公众号“高新党群”进行公示,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
 
  4.聘用。体检合格并通过政审、符合标准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指定的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分配到相应的工作岗位,并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
 
  五、工资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福州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具体可关注微信公众号“高新党群”查阅。查阅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AvP9-8JdeVsZWM7E_SaH1Q
 
  附件下载
 
  福州高新区递补招聘聘用制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xls
 
  福州高新区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