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行政服务中心招聘11人公告

来源:上海市普陀区行政服务中心 2020-09-15 06:47:27
  上海市普陀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非编工作人员公告


  为提升上海市普陀区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水平,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非编工作人员。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上海市普陀区行政服务中心中心推行“一站式办公、标准化服务、并联式审批、科学化管理”的运行模式,自2017年4月正式启用,服务领域涵盖企业注册与服务、税务、建设工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人才中心等。


  二、招聘岗位


  窗口收件岗位:9名;


  窗口技术岗位:2名。


  三、招聘条件


  (一)窗口收件岗位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3年以上工作年限,中共党员优先;


  5.具备岗位所需工作能力及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工作认真细致,善于沟通交流,有较强服务意识;


  7.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窗口技术岗位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工作经验可适当放宽);


  4.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5.具备岗位所需工作能力及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工作认真细致,善于沟通交流,有较强服务意识;


  7.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4日(周一)9:00-2020年9月24日(周四)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www.ecloudexam.com,选择“上海市普陀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非编工作人员”栏目。报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100KB以下。


  3、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考生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专业要求对照教育部发布的专业目录。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组织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根据《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根据防疫要求,考生须提供随申码,显示绿色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内容:2020年10月11日(周日),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业务的专业知识以及岗位能力测试,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未携带者不能参加考试)。


  2、准考证下载时间:2020年9月28日(周一)10:00-2020年10月11日(周日)10:00,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3、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两个工作日后通过线上考务平台查询,根据笔试分数是否合格确定进入资格审核及面试人员名单。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在面试前进行,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入面试。进入资格审核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居住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社保缴纳记录等所有证书原件、复印件及相关工作经历说明至指定地点进行审核。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


  (四)面试


  2020年10月中下旬组织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职业操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笔试、面试成绩按3:7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统一组织拟录用人选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公示。


  (六)拟录用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拟录用人员将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和上海市普陀区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备案登记和录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录用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考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岗位条件、资格审查、面试问题解答):32798037


  技术咨询(用户名密码、网络异常、技术问题解答):32504291-881;32504291-882


  上海市普陀区行政服务中心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