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招聘100人辅警简章

来源:伊宁交警 2020-09-14 15:18:00

  伊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公开招聘100名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男性,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复员军人及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可优先聘用。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政治可靠,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热爱公安工作;


  2、户籍、族别不限,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身高1.65米以上;


  3、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4、持居住地村(社区)、乡镇(街道)或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5、伊宁市公安局辞退、辞职及在职在岗人员不予报名。


  二、招聘类型


  (一)复员军人,免笔试,经政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合格的可录用为市级事业编制人员。


  (二)政法类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免笔试,政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合格的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按单位聘用人员对待,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可转为市级事业编制人员。


  (三)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经政审、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合格的,可聘用为单位聘用人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


  2、报名地点:伊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开发区福州路61号)。


  3、报名方式:关注“伊宁交警”微信公众号,点击原文最后两张表格,双面打印“伊宁市公安局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政审合格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户口本复印件(要求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各一份)、毕业证复印件、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交至伊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报名。


  4、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待定


  5、体检环节:经过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6、聘用:体检合格后聘用上岗;


  四、工资福利等待遇


  (一)薪酬待遇


  1、市级事业编:应发工资总额不低于57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3300元/月,“五险”1238元/月,住房公积金928元/月,意外伤害险200元/年,冬炭补助1440元/年,十三个月奖励工资1800元/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2、单位聘用:月工资总额不低于525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3300元/月,考核津贴500元/月,岗位津贴200元/月,“五险”1238元/月,意外伤害险200元/年。


  3、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和意外伤害保险。


  (二)福利待遇


  1、提供免费一日三餐和集体宿舍;


  2、免费发放制式警服,提供执勤、通讯和安全保障装备;


  3、每年享受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


  4、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执行伤亡抚恤待遇;


  5、享受各类学习、业务技能培训机会;


  6、可解决伊宁市户籍;


  7、工作满三个月,可报销来伊火车硬卧费用(在岗在位)。


  (三)住房待遇


  疆外聘用人员,聘期满三个月后,可承租市场最低价公租房一套,夫妻申请公租房不受工作时间限制。


  (四)职业前景


  1、实行层级化管理,改革后根据其层级确定工资及待遇。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警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3、每年在招录人民警察或公安机关事业编制人员时,可以设置部分岗位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警务人员开展招录。


  4、市级事业编制人员在聘用期间,因工作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组织部门考察并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比照享受科级工资待遇。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


  报名地点:新疆伊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发区福州路61号)


  咨询热线:0999-8985366(10:00-14:00 16:00-20:00)


  新疆伊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0二0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