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7人公告

来源: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 2020-09-10 11:17:15
  2020年度安徽省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全区社会治安工作需要,需增加社会治安辅助力量,经批准,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17名。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入伍时户口是裕安区新安镇、顺河镇、单王乡籍2018年(含)后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为18周岁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受过治安拘留以上处罚的人员;
 
  5、曾因吸毒、酒驾被处理的人员;
 
  6、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
 
  7、曾因涉嫌故意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员;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至9月23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地点:三个乡镇所在地退役军人工作站。
 
  3、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⑴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
 
  ⑶“三镇”外户籍人员另须提供原三镇居住户籍证明。
 
  (二)打分排序
 
  各乡镇负责对本乡镇报名的所属人员进行初审初核,然后以乡镇党委的名义盖章上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区人社局参照“符合政府安置转业士官打分细则”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综合打分。
 
  (三) 体检
 
  1、依据岗位应聘人员打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将名单在裕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考察工作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由裕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裕安区公安分局联合组织实施。主要对报考者所提供的证件资料、相关信息与招聘条件和要求进行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裕安分局统一组织参加岗前培训。
 
  (六)递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等所致招聘人员缺额的,按综合打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七)聘用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即确定为正式聘用对象,由裕安分局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薪资和待遇比照目前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辅警的统一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裕安分局、裕安区人社局、裕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招聘公告、体检及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将通过裕安区人民政府网(www.yuan.gov.cn)网站统一向社会发布。
 
  咨询电话:0564-3931821、3236216;
 
  监督电话:0564- 3301669。
 
  裕安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