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3人简章

来源: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 2020-09-09 13:45:11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3人。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报名时需已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


  3、身体健康、无纹身、口齿清晰、仪表大方;


  4、南京市户籍;


  5、其他要求见岗位信息表(附件一)。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三、招聘办法


  此次招聘需经过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政审、公示、录用等五个阶段。


  1、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符合报考条件,经资格审查


  合格后进入笔试。


  2、考试


  (1)笔试:通过资格审核且达到1:3开考比例人员参加笔试。笔试为百分制,占总成绩40%。笔试委托专业机构命题、阅卷,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不指定考试教材。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按照每个岗位进面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为百分制,占总成绩60%,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和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人选。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3天。


  5、录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四、管理和待遇


  被聘用人员,分别由各招聘单位管理使用;由建邺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所与其签订正式劳务派遣合同;正式聘用后薪酬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程序和方法


  1、招聘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可通过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网站(www.njjy.gov.cn)查询。


  2、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4日—9月1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北大厅(雨润大街99号1幢西塔楼)。


  2、报名资料: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3、报名咨询电话: 025-84216630。


  六、纪律与监督


  1、凡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违反考试纪律或取得资格后(指取得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和岗前培训等资格)无故放弃,一律取消考试或应聘资格。同时考生的这些不诚信行为将建档入库,并直接影响本人今后招聘考试的报名。


  2、公开招聘工作,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为方便社会和群众监督,设立监督电话:


  建邺区检察院     025-84219016


  建邺区人社局     025-87778203。


  附件一:岗位信息表


  附件二:报名登记表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