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老河口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6人公告

来源:老河口市人民政府 2020-09-02 08:39:54
  2020年度老河口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招聘公告


  根据襄阳市委办公室、襄阳市政府办公室《襄阳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襄办发电〔2020〕16号)文件精神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等规定,现面向全市城市社区在岗党组织书记招聘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酂阳、光化办事处街道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事业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就业年龄段(男性1960年8月31日之后出生,女性1965年8月31日之后出生);


  5.在社区连续任党组织书记达六年及以上(2014年8月31日之前任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间无间断)表现优秀、群众公认、考核合格的在岗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以及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3.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0年9月2日上午8:30至2020年9月3日下午6:00。


  (二)报名地点


  报考所在岗位的街道办事处组织办。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持《老河口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事业岗位管理专项招聘报名表》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社区党组织书记历次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报名申请。


  (四)有关要求


  1.经在报名现场资格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未办理确认手续的,一律视为无效报名。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核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报考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报名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的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业绩考核与考察


  业绩考核直接运用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聘前统一组织的业绩考核结果,不再单独组织。


  考察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突出考察社区党组织书记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等内容,开展档案审查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包括居民代表、社区工作人员、党员代表等),听取所在街道党(工)委的意见,综合考虑人选的一贯表现和群众公认度,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在疫情防控、社会治理等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获得襄阳市委、市政府,省级工作部门以上表彰的,可以优先聘用。


  五、体检、公示、聘用管理


  (一)体检。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入围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在我市综合性医院进行。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以业绩考核和考察结果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满足岗位要求的前提下,可以适当放宽。体检如有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二)拟聘用人员公示。拟聘人员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三)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在征求当地纪检监察机关等“一票否决”单位意见后,由市委编办、人社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进编及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管理岗位等级,按所聘管理岗位执行相关薪酬待遇。


  附件: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事业岗位管理专项招聘报名表.doc


  中共老河口市委组织部


  老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