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龙门县民政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5人公告

来源:龙门县人民政府 2020-08-25 08:43:33
  龙门县民政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龙门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龙人社〔2017〕80号)等文件规定,按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公开招聘社会救助专职服务人员,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5名,岗位名称为社会救助专职服务人员。(详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相应岗位设定的标准执行。
 
  三、招聘岗位职责
 
  县民政局社会救助专职服务人员岗位职责:为低保、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服务,专责走街串巷、访村入户、宣传政策,上门指导或协助群众办理民政服务事项,做好社会救助审核报批等业务工作。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6.年龄18-35周岁。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10个工作日(2020年8月24日至2020年9月4日) 。公告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布。
 
  (二)接受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县民政局具体负责实施。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7日至9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鉴于疫情期间,请报考人员先行电话预约报名时间。报名地点:龙门县龙城街道办事处香滨东路7号民政局三楼(龙门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52-7881611)。报考人员需提交证件和材料:
 
  1.《龙门县民政局2020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详见:附件2);
 
  2.居民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 4 张;
 
  4.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要求,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第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为确保报考人员诚信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和代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全部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
 
  (四)资格审查
 
  接受报名时,龙门县民政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明。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发给准考证或者面试通知(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五)领取准考证
 
  由县民政局统一制作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本人确实不能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由他人代领。代领人必须凭本人和考生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六、考试
 
  (一)1.直接进入面试。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
 
  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统一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布。
 
  七、体检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在面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实施。
 
  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八、考察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根据招聘名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龙门县人民政府网公众信息网 (http://www.longmen.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二)经考察合格正式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
 
  十、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十一、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附件。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报考人员上交材料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
 
  (五)本公告由龙门县民政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参加面试和体检的;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2)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3)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附件1:龙门县民政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计划表.docx
 
  附件2:龙门县民政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docx
 
  龙门县民政局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