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五河县招商和园区发展中心招聘12人公告

来源:蚌埠市人民政府 2020-08-20 10:44:18
  五河县招商和园区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9年7月,五河县委县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98号)和《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蚌政﹝2017﹞85号)等文件精神,将安徽五河经济开发区与县招商和对外合作中心整合为一个机构合署办公,全员实行“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薪酬制度,以岗定薪、按绩取酬、优绩优酬。因单位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五河县招商和园区发展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6日后出生;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五河新闻网、五河县人民政府网、五河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6日-8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安徽五河经济开区管理委员会219室,咨询电话0552-5460888;
 
  4. 报名时,考生按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费用45元。
 
  5.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根据所报岗位自行下载《五河县招商和园区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按要求填写完整,现场报名时进行审核,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4)报名成功者于2020年8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8月29日;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费用:80元/人,按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收取。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合成确定。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职位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能力素质、工作情况和遵纪守法、诚信等情况。
 
  体检和考察人选缺额的,可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递补累计不得超过两次。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发布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纳入五河县招商和园区发展中心统一管理。
 
  四、聘任及待遇
 
  实行岗位聘任制。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28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1年的劳动合同,正式录用人员的工资纳入县财政预算,同时按照企业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聘期内,以岗位职责履行情况、适岗情况、目标完成情况等为指标进行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进行解聘;合同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可继续重新竞聘任职。
 
  本次招聘相关事宜由五河县招商和园区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2下载
 
  1.五河县招商和园区发展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五河县招商和园区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